临港新片区优质企业认定标准明确:需符合“6+1”条件

2020-03-05 15:32:0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宋薇萍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宋薇萍)3月5日出台的《临港新片区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对新片区优质企业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即符合“6+1”条件。

  根据《方案》,同时满足以下标准的企业认定为跨境人民币结算“符合条件的新片区优质企业”(以下简称“优质企业”),由各成员银行自行评估后纳入各单位名单:

  第一,在新片区内注册成立并正常生产经营(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的企业名单内)。

  第二,必须是以实体生产或经营为主业的企业(包括为集团内实体企业服务的财务公司),不包括房地产企业、政府平台企业、金融类企业。

  第三,属于新片区内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或企业控股公司为世界500强企业;或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0万人民币。

  第四,企业有运作良好的内控管理机制,能够自行妥善留存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交易单证等真实性证明资料,并愿意配合经办银行、自律机制或人民银行的事中事后抽查、核实工作。

  第五,守法自律,无实质性违反或故意规避跨境人民币管理规定、外汇管理法规、国家“三反”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情形;未被纳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货物贸易外汇管理A类企业(如有外汇局贸易收支名录等级);未涉嫌大规模跨境投机套利活动。

  第六,鼓励优先支持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直接投资等项下长期稳定合规地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企业,特别是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大、笔数多的实体企业或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第七,银行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根据《方案》,上海地区银行(即可以为临港新片区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服务的商业银行)可根据《方案》为符合条件的新片区优质企业提供更加便利化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