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推动金融监管履职担当

2020-04-03 16:49:5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琼斯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为加强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推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银保监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近日,银保监会印发《系统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经济责任,客观评价,揭示问题。对标中央审计委员会,提出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形成有效协商配合机制。明确年度计划制定程序,体现审计计划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完善审计实施要求,明确审计对象救济路径,进一步规范、细化审计实施程序。准确界定责任,科学合理进行评价,并充分体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办法》紧贴银保监会系统金融监管工作实际,明晰经济责任内涵和边界,推动金融监管履职担当,推动本单位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金融风险。依据中央规定及银保监会系统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准确界定银保监局、会管服务类机构及会管经营类机构的审计对象范围。针对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性质不同,区分审计重点,分别将履行监管职责或行业服务职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情况作为银保监局、会管服务类机构的重要审计内容,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作为会管经营类机构的重要审计内容。

  《办法》通过将纪检监察机构以及组织人事、财务会计、审计等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厘清各自职责,形成监督合力,构建全方位监督体制。规定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追责的重要依据,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形成“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协调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