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

2020-04-03 16:5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魏倩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魏倩)4月3日,人民银行下发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人民银行表示,按照国务院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已于2019年1月完成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存管工作。为加强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备付金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客户备付金,是指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非银行支付机构即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如支付宝等。

  《办法》共计六章五十一条,就账户管理、客户备付金的使用与划转、监督管理、罚则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第四条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应当直接全额交存至中国人民银行或者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

  账户管理方面,《办法》对非银行支付机构选择的备付金银行提出了要求,如商业银行总资产不得低于1000亿元,有关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规定;

  客户备付金的使用与划转方面,《办法》提出,非银行支付机构相互之间发生客户备付金划转应当通过清算机构在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之间进行,发起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提供交易流水、收付款人信息等表明交易实际发生的文件材料。

  非银行支付机构间不得相互直接开放支付业务接口、不得相互开立支付账户,以及由此产生客户备付金划转业务。

  《办法》还提出,银行支付机构应当计提行业保障基金,用于弥补客户备付金特定损失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用途。

  •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 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