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就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2020-05-19 17:09:4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能源局5月19日消息,为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19日。

  科学确定清洁能源利用率目标。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技术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合理确定各省级电网清洁能源利用率目标,定期发布并适时动态调整,为电力系统规划发展和运行决策提供指导。

  统筹推进源网荷协调发展。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各类电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定期会商,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约束机制,以及规划目标和年度建设规模统筹机制,推进电源和电网、常规电源和清洁能源协调发展,确保衔接一致。新增清洁能源项目要严格落实电力系统消纳条件,考虑清洁能源消纳空间,合理确定规模、布局和时序,并网前原则上应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按电力市场规则与地方政府或电力用户签订中长期购售电协议。

  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推进各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在市场规则、品种、时序等方面融合,加快推进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放开,不断健全省间市场交易机制,创新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交易品种,扩大清洁能源消纳空间。推动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的电力市场建设,具备条件地区要加快建立区域电力市场,研究构建全国统一电力交易组织体系。

  多维度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统筹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加速形成源、网、荷协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格局。科学推进火电灵活性改造,因地制宜布局燃气调峰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持续完善电网主网架,补强电网建设短板,推进柔性直流、智能电网建设,充分发挥电网消纳平台作用。推动大容量、高安全和可靠性储能发展应用。推动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

  推动新能源发电方式创新转型。鼓励建设新一代电网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探索市场化商业模式,开展源、网、荷一体化运营示范,通过合理优化风电、光伏、电储能配比和系统设计,在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的同时,为电力系统提供一定的容量支撑和调节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