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发放贷款中运用LPR占比已达到九成

2020-05-29 17:41:5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丹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丹丹)2019年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推动贷款利率市场化,用改革的方法促进降低融资成本。目前成效如何?

  人民银行29日发布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20)》介绍,金融机构加大LPR定价推广运用,新发放贷款中运用LPR的占比已达到九成。2020年初对各地区分支行和有代表性的150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其中城商行38家、农商行62家、村镇银行50家)开展的抽样调查显示,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2019年12月新发放贷款中运用LPR的占比已分别达到92.0%、86.1%和94.5%。

  但是报告也指出,金融机构全面运用LPR定价还面临一些困难。

  一是金融机构内部定价尚未充分参考LPR。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是金融机构根据外部定价基准和自身经营导向制定的内部资金价格。FTP的建立和运用,一方面有助于金融机构核算业务成本与收益,管理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另一方面对疏通利率传导渠道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已逐步建立起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在LPR改革后也积极探索在内部定价中嵌入LPR,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

  二是一些较小的地方法人机构自主定价能力不足。一些村镇银行、农信社等小法人机构采取跟随市场定价,确定贷款利率之后倒算相应的LPR加点幅度,与全面运用LPR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是利率风险上升但风险对冲工具不足。贷款以LPR加点方式发放后, 加点幅度相对固定,在LPR变化频率加大后,贷款利率随市场波动的频度和幅度相应加大,金融机构面临的利率风险相对上升。而目前挂钩LPR衍生品市场仍处于初期,大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未获得利率衍生品交易资格,缺乏有效的风险对冲工具。以山东为例,仅4家地方法人银行获得了利率衍生品业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