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拟组织筛选首批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2020-07-18 12:31:4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能源局官网消息,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1701号)要求,依据《国家能源局试点示范类事项工作规则(2020年版)》(国能综通法改〔2020〕20号),国家能源局拟在全国已投产电力储能工程(抽水蓄能除外)中组织筛选首批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示范目的为:通过分析总结示范项目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促进先进储能技术装备与系统集成创新,建立健全相关技术标准与工程规范,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商业模式,推动出台支持储能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

  申报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投产,截至本通知印发之日连续在运至少一年的项目。储能系统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申报项目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

  申报单位既可由储能项目业主单独申报,也可联合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同类技术和场景,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限申报1个项目。

  此外,筛选指标包括七方面:

  (一)适用场景。申报项目应适用于当地用能需求,建设规模切合实际,运行策略满足其所在电力系统运行要求等。筛选指标包括实际需求、系统运行、建设规模等。

  (二)技术先进。申报项目应具备技术先进性,所采用技术装备选型准确,设备寿命、循环寿命及转化效率达到业内先进水平,系统可靠性高于国标要求。同时应体现系统的友好型、智慧型和节约型特点(如智慧管控中心、智慧运维系统、对土地等公共资源占用较小等)。筛选指标包括设备寿命、循环寿命标准、转换效率、系统性能、系统可靠性、智能程度、项目布置、生态环保等。

  (三)自主创新。申报项目需体现自主创新性,鼓励项目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筛选指标包括自主技术和装备、原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等。

  (四)安全防护。申报项目应根据各自技术特点和应用场景,采用安全可靠的设备,确保储能系统运行安全,具备完善的外部风险应对方案及措施等。筛选指标包括设备安全可靠性、储能系统运行安全性、具备完善的外部风险应对方案及措施等。

  (五)综合效益。申报项目应高度重视顶层设计,突出设计理念、创新成果、示范效果。体现在保障用能安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增加清洁能源比重、增强系统运行灵活性、提升智慧用能水平和提高能源利用经济性等方面的效果,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和推广应用潜力。筛选指标包括资源循环利用、清洁高效发展、示范效应等。

  (六)经济性。申报项目应对财务状况进行详细说明,鼓励具有可持续、可操作的商业模式。筛选指标包括商业模式、财务指标等。

  (七)地方政府支持情况。申报项目获得财税、价格等相关政策支持情况。筛选指标包括纳入示范、财税支持、其他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