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制定85项工作任务 扎实推进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

2020-08-05 20:1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范子萌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范子萌)记者今日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为扎实推进落实人民银行总行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深圳联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制定了50条行动措施85项细分任务,已于7月中旬正式印发实施,并在7月30日组织召开了第二季度工作推进会,对《意见》落实工作情况作了阶段性总结回顾,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谋划部署。

  具体来看,深圳行动方案50条,从多举并措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推进深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深圳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和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五个方面,立足深圳实际,结合先行示范区建设金融重点工作,助推深圳金融先行示范。

  其中,在多举并措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方面,提出15条行动措施,包括: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建立双向跨境理财通机制、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积极稳妥扩大跨境转让资产新品种、规范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多项具体措施。

  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方面,提出了4条措施,包括:支持港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深拓展发展空间,开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在深建设各类总部,持续深化深港澳保险领域合作等。

  在推进深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推出15条措施,包括: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进一步开放银行间拆借市场,优化完善深港通、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优化和扩大碳排放权外汇交易业务,推广社会责任投资标准和信息披露标准等方面。

  在进一步提升深圳金融服务创新水平方面,推出7项举措,包括:加快搭建科创金融服务平台,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央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建设,推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在深港澳互通使用等。

  在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方面,推出7项举措,包括:不断深化深港澳跨境金融监管合作,强化深圳属地金融风险管理责任,协同开展跨境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深化深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