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9月11日电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11日已分别在原讼法庭和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五名前执行董事展开法律程序和研讯程序。
  他们分别是主席荣智健、董事总经理范鸿龄、副董事总经理张立宪和李松兴及执行董事周志贤。
  香港证监会指出,中信及该五名董事曾从事市场失当行为,在2008年就中信的杠杆式外汇合约投资的巨额亏损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财务状况资料。
  香港证监会正寻求原讼法庭颁发回复原状令或赔偿令,以使在证监会所指公布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的日期至披露真实财务状况的日期期间购入中信股份的高达4500名投资者得以回复至原状或得到赔偿。证监会亦正寻求审裁处对中信及该五名董事施加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