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监管层正在酝酿允许非上市房地产公司在上交所发行公司债。这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债券市场改革的一大信号。

  多年来,我国的债市一直处于“五龙治水”状态。财政部负责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的监管;央行负责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央票的监管;证监会负责上市公司债发行监管;国家发改委则负责监管、审批非上市公司(企业)企业债券。加上保监会负责保险公司债权投资计划,不同部门在审批程序和要求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自然,出现问题的概率也就大增,监管的效率和作用由此大大降低。

  在社会融资需求量不断增多,而间接融资门槛高、难度大、成本高的大背景下,打开直接融资大门,让企业更多地通过直接融资获取所需要的资金,也就成为再自然不过的选择。而发行债券,则是直接融资最有效的办法和手段之一。但现在的问题是,在部门利益的影响下,这项原本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好处,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多新的活力的手段,在现有格局下很可能再一次成为部门争夺自身权力的工具,以至于出现一项工作由若干个部门瓜分、若干个部门在审批的怪相。尤其作为宏观调控部门的国家发改委,也成了债券发行的审批部门之一,且过手的债券发行数额已达到了相当规模,确实让人难以理解和接受。

  要知道,摆在国家发改委面前需要处理的问题和审批的事项,原本就已够多。别的不说,就项目审批一项,就够他们忙的了。而相关的改革和发展规划,也是国家发改委必须全力抓好的工作,还有多少时间来审批债券发行呢?怎么顾得过来呢?

  对央行来说,宏观方面的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调整等也是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如何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满足经济新常态的需要,也迫切要求央行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探讨新问题,提出更多的办法与措施。而不是把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具体债券的审批和把关方面。事实上,对于债券发行,重点并不是审批,而是监管,亦即发行的债券有没有按规定用途使用、效果如何。如果只注意审批,而不注意监管,就等于放任了债券发行、放任了货币泛滥。就像银行贷款一样,为什么天量投放以后迟迟得不到预想中的经济复苏的效果呢?问题不就在于投放的信贷资金没有进入实体经济,设想中的最该得到信贷的小微企业并未得益,或者那些得了信贷的小微企业又将资金投入了金融机构以获取投资收益?而这方面,恰恰本该是央行、银监会,也包括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严密关注和监管的事。

  有足够的事实表明,这些年发行的企业债券,无论是国家发改委的企业债、还是央行、证监会等发行的公司债,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完全按规定用途使用。尤其是平台公司企业债,相当一部分都被滥用、乱用了。而且,一些地方以生产经营为依据发行的企业债,大多也都用到了城市建设中去,导致直接融资的使用效率明显不高。相反,倒使得社会融资规模大增,广义货币(M2)已超过了120万亿,达到GDP的两倍以上。

  也正因为如此,此次管理层酝酿允许非上市房地产公司在上交所发行公司债,如果能顺利实施,无疑将对债市的统一发挥积极的作用。而一旦债市能统一,直接融资的效率和水平将大大提升。审批分散、发行混乱、监管失控的局面将得到有效改观。

  当然,要达到这一目的,首先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能有大局意识,不再纠缠于具体的审批事项,不要再强抢其他部门手中的权力;另一方面,要加大行政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明确各部门的权力范围。凡是存在越权审批等方面的问题,一律纠正。同时,进一步明确债券发行后的监管,按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原则,只要出现问题,一律追究审批部门的责任,真正将责任与权力相结合,避免部门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现象的再发生。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债券发行的公开化水平,对所有发行到市场发行的债券,都要阳光透明,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债券资金被乱用滥用、挪作他用。

  总之,统一债券市场是趋势,关键就看部门能否放手,能否从大局出发,给债券发行一个统一规范的机会。 (作者单位:江苏省镇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