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三年 长生人寿完成再造两个“长生”的阶段性发展目标

2019-07-08 19:10:5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蕾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蕾)自2016年12月30日《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以来,监管机构连续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文件,要求行业回归保险本源,做强主业,提高保险产品保障属性。

  作为中国首家获准开业的中日合资寿险公司,长生人寿深刻认识和理解到风险防控的紧迫性、重要性,认真按照监管要求,全面落实,严守风险底线,确保行业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该公司坚决贯彻监管要求,将“保险姓保”理念融入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之中。

  在充分认识到监管政策将逐年收紧的基础上,长生人寿总经理沈逸波在2017年底的年度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司上下“要清醒认识到市场同业竞争日趋激烈,不转型就没有出路,早转型、早主动。”

  长生人寿自2017年以来全面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大幅削减理财型产品销售,转向保障型产品特别是重疾保险型产品。特别是根据寿险公司经营规律,该公司2017年、2018年大幅提升用于分支机构拓展方面的资金投入以及用于个险代理人渠道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

  同时,因2016年长生人寿为尽快扩大资产规模,通过银保业务渠道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福享年年年金保险、鑫得益二号两全保险(万能型)两款产品,均为中短存续期产品,产品基本形态都是保单生效两年后退保收益较高的理财型保险产品,2016年这两款产品分别实现保费收入16亿元和5亿元左右。

  据了解,历时两年后,上述两款产品迎来了预期内的正常退保给付高峰期,长生人寿多个部门通力合作,兑现每一位给付申请人的退保给付要求。2018年这两款产品合计正常退保给付21亿元左右,占长生人寿当年度退保金90.7%。2017年初,长生人寿在全面领会和贯彻《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及“1+4”系列监管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借机全面调整银保业务结构,大幅削减银保低价值业务,不断提升银保高价值业务。

  也正因为这种大刀阔斧的业务结构转型,长生人寿2017年总保费规模和经营利润有所下滑。但长生人寿表示,公司同样深刻认识到,这种由于战略转型造成的亏损,恰恰是为了确保公司转型成功和今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2018年底,历时三年时间,长生人寿顺利完成了再造两个“长生”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年度个险标保从2015年的0.35亿元增加到了2018年的1.4亿元;第13个月继续率由2015年的56%增加到了2018年底的90%;银保期缴业务保费由2015的区区1千万元大幅提升到了2018年的1.8亿元;年度规模保费由2015年的7亿元扩充到了2018年的23亿元。分支机构由2015年的4家省级分公司增加到了2018年的7家省级分公司,基层营业单位由21个扩充到48个。

  长生人寿董事会通过的2019年-2021年三年发展规划,清晰描绘出了其迈向中型寿险公司的发展蓝图。未来三年,长生人寿将建成20家-30家中心支公司、50家-100家营销服务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大个险新单标保将分别达成3亿元、5亿元和7亿元;同时13月继续率持续保持在85%-90%;期末公司总资产将达到100亿元-150亿元。从而顺利实现新业务价值保持持续增长,规划期内亏损有效降低,规划期后尽快实现盈利,公司发展真正迎来拐点。

  长生人寿表示,将进一步推进标本兼治、正本清源,通过保障产品设计、规范销售管理行为等将保险经营行为回归本源,突出主业,在实现自身稳健发展的同时,在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保险业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