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对4S店捆绑保险说不 整治马上就来

2019-08-10 09: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蕾

  在激烈的车市竞争中,4S店常以不赚钱或难赚钱等为由,巧立繁多的“附加金融消费服务”与新车捆绑销售。销售价格低开高走、价外加价是当前汽车销售中被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也成为监管部门严打的重点领域。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为切实解决消费者关切热点、维护消费者权益,有效治理捆绑销售车险等市场乱象,监管部门决定开展4S店兼业代理机构捆绑保险专项整治工作。

  此番整治行动展开的一个大背景是:汽车4S店在销售新车时强制销售保险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此类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权,也引发了一系列车险市场乱象。

  记者从汽车销售市场了解到,目前4S店销售的新车,第一年保险被要求在4S店投保,这已成为一个行规,甚至还被一些4S店堂而皇之写进汽车销售合同。这是典型的捆绑销售行为。

  据了解,此次整治对象是各地辖内持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4S店,以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为目标,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全面整治辖内持证4S店存在的捆绑销售车险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

  据业内人士透露,此次整治工作将分为自查整改、开展重点抽查、总结报告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自查整改阶段。8月,地方监管部门先组织辖内具备兼业代理资质的4S店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全面覆盖排查主体,做到广覆盖、无死角。

  第二个阶段,开展重点抽查。9月至10月,在自查整改基础上,由地方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抽查。检查对象选取做到重点突出:一是社会反响强烈,被媒体曝光过的持证4S店须纳入抽查范围;二是将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漏报瞒报情形的持证4S店须纳入抽查范围;三是有举报线索的持证4S店须纳入抽查范围。具体检查数量由当地监管部门自行确定。

  第三个阶段,总结报告阶段。各地方监管部门应于10月1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组织实施、自查情况、抽查情况、行政处罚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根据要求,在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鼓励自纠,严查重处。在抽查阶段,要依法严肃查处4S店的违法违规问题,对故意瞒报漏报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和存在重大违规问题的4S店要坚决采取停止业务、吊销业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将其清除出保险中介市场,推动车险综合改革,彻底规范市场秩序。

  此外,监管部门还将加大对与无证4S店合作保险公司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与不具备代理资质的4S店合作的保险公司,严厉打击保险公司通过其他渠道套取费用向4S店账外支付的行为,对协助保险公司套费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形成监管合力,彻底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车险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