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六方面推进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2016-08-05 09:06:08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协调专业委员会在京召开落实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专题会议。会上讨论了中证协草拟的落实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就地方协会落实《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进展及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会上,证监会投保局副局长郑锋介绍了《通知》出台的背景和落实进展情况。同时,她就行业协会落实通知精神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准确理解把握试点工作依法公正、灵活便民和注重预防的三项原则;二是要以落实《通知》为契机,积极主动地推进工作;三是要继续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水平。

  中证协会长陈共炎指出,中证协在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同时,他强调,中证协联合地方协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第一,要高度重视最高院与证监会联合下发的《通知》,以《通知》为指导进一步完善证券行业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第二,推进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要因时因地而异,不能采取运动式、一刀切的模式,要做到可持续发展。第三,要探索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充分利用中证协已经设立的证券纠纷调解专项基金,统筹使用调解员队伍,支持地方协会开展调解工作。第四,要按照《通知》要求主动推进工作,对现有制度、流程做进一步的梳理,完善技术系统,实现在线调解功能;建立调解联盟,形成地方协会之间调解工作交流机制;进一步健全中证协与地方协会的协调联动机制,高度重视纠纷化解工作。第五,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组织征集纠纷调解案例。第六,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水准。

  各地方协会代表一致认为,《通知》既为行业调解发展创造了条件,又对行业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协会代表建议,中证协在推进地方协会与地方法院对接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大对调解员和调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给予调解工作一定的资金支持,促进地方协会增进调解工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