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融资手法娴熟 太平洋在新政前已瞄上可转债

2017-03-14 08:50:5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赵阳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长江证券发行可转债募资,或许是为了避开再融资新规对定增时间间隔的限制;而另一家券商太平洋(601099)实际上在再融资新规发布前,就已经瞄上了可转债这一融资方式。

  太平洋计划募资不超17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据长江证券2016年7月29日公告,公司以10.56元/股的价格发行了7.87亿股,募资高达约83亿元,完成发行后新增股份于2016年8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

  联想到再融资新规里提到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要求,显然长江证券要想短时间内启动定增,是不太可能的。毫无疑问,这也是长江证券在新规发布后,启动可转债融资的原因之一。

  对券商这一始终在融资一线战斗的群体来说,其融资手法的娴熟,自然不用怀疑。实际上,除长江证券外,另一家券商太平洋在再融资新规发布前,就已经瞄上了可转债这一融资方式。

  据太平洋2016年5月28日公告,公司计划发行不超过37亿元的可转债,所募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增加资本金。

  不过,2017年3月1日,太平洋公告将可转债的募资额上限调减到17亿元。

  再往前追溯,2016年1月25日太平洋公告,以2016年1月14日上交所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最终,太平洋共计获得认购金额42.98亿元,占可配股份总数的95.71%。当然,太平洋选择多样性融资,或有其自身的考量。

  多家券商短期内无法再启定增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就券商这一融资大户群体而言,其实有很多家上市券商无法在短期内再启定增。

  有着募资需求但因再融资新规而终止定增的兴业证券(601377)就再典型不过。2月18日兴业证券公告称,“公司对照上述监管要求逐项自查,认为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要求,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公司将取消股票停牌申请,于2017年2月20日起正常交易。”

  另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后发现,在过去的18个月里,完成过定增的券商,不止长江证券一家。

  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显示,除长江证券外,山西证券(002500)于2015年12月实施过一次定增,募资超38亿元;东吴证券(601555)于2016年1月份实施过定增,募资额约34亿元;东兴证券(601198)在2016年9月份完成过定增,募资额超过4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