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免于被起诉 旗下两家券商融资或现转机

2017-06-14 08:00:5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因卷入“单位行贿”的漩涡,锦龙股份旗下两家券商的融资都曾受到重击,中山证券的增资和东莞证券IPO先后中止

  6月12日,因重大事项停牌的锦龙股份公告称,就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杨志茂行贿一事,公司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了单位行贿行为,广西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决定不起诉本公司。同时,公司股票于12日复牌。
  然而,锦龙股份依然留给市场诸多疑问。因锦龙股份涉嫌单位行贿而中止IPO的东莞证券,是否存在重启IPO的可能性成为投资者最为关注的问题。而此前因为同一问题被迫中止的定增计划则关系到锦龙股份旗下另一家券商中山证券的增资。
  中山证券
  增资是否重启?
  因前董事长杨志茂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被曝出,锦龙股份也被卷入“单位行贿”的漩涡,旗下一参一控两家券商的IPO和再融资均受到重击,股票也曾遭遇连续三个跌停。不过,此事近日出现转机,6月12日,锦龙股份公告称,虽涉嫌单位行贿罪,但公司因为主动坦白被不予起诉。
  此前,因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锦龙股份筹划超过两年的定增中止审查,此番免于被起诉,是否意味着“再融资可重启”被业内关注。锦龙股份是中山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66.05%股权。上述定增的主要内容就是增资中山证券,扩充其资本金。
  锦龙股份的定增方案可谓一波三折,2014年11月份,锦龙股份就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一年后的股灾,让锦龙股份放弃了上述定增计划,并于2015年10月份重新策划定增。而后又经历了2016年1月份和9月份两度调整,最终于今年4月份因锦龙股份涉嫌单位行贿事项再度搁浅。
  锦龙股份4月12日公告,因为涉嫌单位行贿事项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锦龙股份决定中止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于今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不被起诉后,锦龙股份是否还会受到处罚?中止的再融资是否可以重新启动?对此,有证券法专业律师对记者表示,大股东免于被起诉,相关处罚或有望豁免,这对于渴求补血的中山证券来说,增资事宜有了再次启动的希望。
  不过,锦龙股份在公告中并未明确,只表示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运作正常。
  东莞证券
  IPO能否重现曙光?
  除了中山证券的增资,市场更关注锦龙股份旗下另一家券商东莞证券的IPO,因持有东莞证券40%的股份,东莞证券上市后锦龙股份将是最大的受益者。因此,在锦龙股份宣布东莞证券IPO暂停的利空消息之后,该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应声下跌,于5月3日、5月4日和5月5日连续遭遇跌停,此后四个交易日也连续阴跌,7个交易日累计下跌近35%。
  根据东莞证券的招股说明书,2007年6月份,西湖大酒店将其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的股权以4180万元的价格(即1.90元/股)转让给锦龙股份;2007年12月份,锦龙股份以5825万元的价格(即2.12元/股)受让汇富控股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2008年12月份,锦龙股份在将注册地迁至东莞市后,以3.42元/股的价格受让东糖实业持有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1%股权,同期,东糖实业以同样的价格将4.6%持股转让给杨志茂控股的新世纪科教。
  证监会在审查东莞证券IPO时提出过如下反馈意见:东莞证券原股东东糖实业等公司将所持股份转让给锦龙股份是否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是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此,有相关律师表示,锦龙股份不被起诉之后,因此而中止的东莞证券IPO存在重启的可能性。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因为行贿案件是发生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案件的情况下,东莞证券IPO可能不会重新启动。
  根据此前的公告,东莞证券彼时提出的是“中止”请而并非“终止”,“中止”并不会影响原先的排位顺序。因此,东莞证券IPO理论上存在恢复后会按期上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