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和债券业务成券商诉讼频发区

2018-09-04 07:3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蔚 孙越

  券商半年报已经披露完毕,除了整体经营业绩下滑,还有多家券商涉及诉讼事项。统计显示,诉讼案件中涉及股权质押、债券违约等方面的纠纷较往年有所增加。业内人士认为,诉讼事项能比较直观地折射出券商业务发展中的风险点,在市场震荡、上市公司频频爆雷的情况下,如何把控风险,持续考验着券商。

  股权质押违约频发

  股权质押项目看起来利润丰厚,但随着违约频发,却成了拖累一些券商业绩的烫手山芋。

  中信证券上半年诉讼案件多达22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5起。最大的一笔违约纠纷是与金新实业的质押股权式回购交易,2016年12月金新实业将其所持有的南京新百流通股质押给中信证券,交易违约后欠付本金3.95亿元。

  东方证券涉及的股票质押诉讼也达4起。其中,贾跃亭、贾跃民分别在2014年和2016年以其名下持有的乐视网流通股与东方证券开展质押式回购交易,在约定的交易日期内未能到期购回,目前尚未购回的融资本金总计为4亿元。

  同样踩雷乐视网的还有西部证券,2017年西部证券与贾跃亭、贾跃民股权质押回购交易融出7.86亿元,向法院提出诉讼。为应对可能出现的坏账,西部证券被迫计提4.394亿元资产减值准备金,这一金额已超过该公司2017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30%。

  兴业证券在2017年为张洺豪提供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张洺豪以其持有9350万股长生生物(现名ST长生)作为质物,融入资金6.3亿元。今年7月,长生生物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兴业证券根据协议约定,要求张洺豪在指定时点前对前述交易进行提前购回,但张洺豪未能履行,构成违约。

  某券商非银分析师认为,近阶段股权质押纠纷频出主要与三个因素有关:一是股价波动,券商从2015年开始发力股权质押业务,部分个股对比当时下跌幅度大,面临平仓的风险;二是信用违约的风险,上市公司内部的流动性出现问题,导致无法还款;三是去年股权质押新规和今年落地的资管新规,在严监管下企业融资难度升级。

  债券违约波及券商

  在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不少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从而出现了违约情况,其承销券商也难以幸免。

  中山证券控股母公司锦龙股份半年报显示,今年1月至6月,中山证券作为亿阳集团公开发行的2016年公司债券的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以自身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就该债券出现违约情形向北京高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高达27亿元。

  华创证券作为主承销商承办了厦门圣达威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圣达威”)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项目。由于圣达威无法按期偿还债务,该债券投资人华夏基金要求公司就圣达威违约事项承担赔偿责任,诉讼请求金额合计3588.41万元。此外,2018年4月,国联安基金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圣达威和华创证券提起诉讼,要求华创证券承担连带责任。

  作为债券投资人,券商同样踩雷不断。申万宏源在半年报中披露了与山东山水水泥集团的债券交易纠纷,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截至到期兑付日,15山水SCP00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申万宏源共计持有15山水SCP001合计券面总额为1.6亿元。

  中信证券持有中城建发行的3只债券,分别是“11中城建MTN1”、“12中城建MTN1”、“12中城建MTN2”,到期后中城建未能偿还累计金额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