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三吃罚单 和合期货资管到底改不改?

2018-12-20 08:25:4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丁晋灵

  近日又有期货公司收到地方证监局责令整改的通知,资管业务成了受到监管部门惩戒的“重灾区”。其中,山西证监局连下三张罚单,均与和合期货有关。

  12月14日,山西证监局发布三则惩戒通知,分别针对和合期货有限公司、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及和合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作出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以及采取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山西证监局的通知称,和合期货通过全资子公司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合资管”)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发行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资产管理计划的违规行为,反映出公司未有效建立并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业务制度和流程,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和合期货在签收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次日起三个月内对公司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并督促和合资管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未备案资产管理计划的清退工作,另对和合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晓洁、总经理袁锦滢、首席风险官韩玉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存在发行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资产管理计划的违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公司应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未备案资产管理计划的清退工作。

  此次被罚并非和合期货首次,其资管业务一直令监管“头痛”。早在今年初,山西监管局发布监管措施的决定称,和合期货通过全资子公司及和合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一是和合资管由该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和管理,未实施有效管控。二是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签订前,和合资管未对客户实施风险评级。三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前,和合资管未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四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因离职而发生变更,和合资管未按约定及时通知资产委托人。

  今年5月,和合期货又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均遭罚款,被罚原因在于和合期货2016年10月26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其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符合持续不得低于40%的风险监管指标规定。

  实际上,近日受罚的也不止和合期货一家。12月18日,华融期货也收到海南证监局的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称,华融期货自有资金投资业务主要由资管业务部经办,资产管理业务与自有资金投资业务之间的风险未有效隔离,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0号)第四十六条规定。

  某期货公司资管部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期货资管不断规范,各公司的合规风控管理有待加强。资管新规落地之前,不少期货公司的资管主要是做通道业务,在合规方面也存在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