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云新7亿元股票质押融资款未偿还 东兴证券提起诉讼

2019-01-21 20:13:4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屈红燕

  上证报讯(记者 屈红燕)ST新光的第二大股东虞云新由于未能按约定偿还其股票质押融资的7亿元本金及利息,被东兴证券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作为东兴证券多只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今日发布公告表示,代表债券持有人利益密切关注东兴证券诉讼虞云新的进展。公告显示,2016年10月,东兴证券与虞云新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相关协议,虞云新将其所持有的新光圆成质押给东兴证券,融入初始交易本金人民币7.4998亿元,周晓光、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虞云新未按约定足额偿还本金及支付第三、第四季度利息,构成违约。

  东兴证券为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虞云新清偿融资款本金6.9998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合计1.2237亿元,周晓光、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东兴证券向虞云新所主张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9年1月3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