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与民族证券实施经纪业务及客户整体迁移合并

2019-04-24 07:4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朱琳娜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方正证券4月23日晚间公告,公司与民族证券定于5月24日日终清算完成后,实施经纪业务及客户整体迁移合并,将民族证券的经纪业务及该业务相关客户整体迁移合并入方正证券。

  此前,湖南证监局核准方正证券收购民族证券在北京等地的51家证券营业部。今年1月29日,民族证券51家证券营业部已全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为方正证券的证券营业部。

  方正证券表示,根据现行证券市场相关业务规则和监管规范的要求,方正证券与民族证券将通过业务清理和技术支持完成第三方存管系统、账户管理系统和信息技术系统的整合,以及客户与业务数据、交易席位、交易单元、结算交收路径、指定交易及托管关系的迁移,将民族证券经纪业务及该业务相关客户整体迁移并入方正证券。

  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后,民族证券的客户转为方正证券客户并由方正证券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基于现行证券市场相关业务规则及监管规范的限制,民族证券需清理并提前停止港股通、股票期权、回购、开放式基金等跨期结算交收业务的代理服务。即,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的实施日,民族证券不存在跨期结算交收业务。由此,将影响民族证券客户参与跨期结算交收业务。具体包括:港股通业务、B股开户及交易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股票期权业务、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业务(正回购)、场内开放式基金业务(包括上证基金通、沪深ETF和LOF基金等)、场外开放式基金业务(包括中国登记结算公司TA系统及所有基金公司自建TA系统等,含方正证券资管产品)、基金定时定额申购业务、保证金理财产品(“现金港”D10003、“金小宝”000797)、要约收购业务、国债跨市场转托管业务、可转债回售业务、隔夜委托业务、协助司法执行业务、投资人登记存管业务(包括远程证券质押及解除质押、非交易过户、和远程质押查询业务等)、通知送达邮箱变更(包括融资融券、股票期权等业务)、境外自然人B股账户指定结算参与人业务。

  此外,方正证券公告表示,对于不愿随整体迁移并入转为方正证券客户的民族证券客户,可在5月17日前,由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程序办理转、销户手续。不愿提前停止参与前述跨期结算交收业务的民族证券客户,可在5月17日前,由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办理转、销户至方正证券或其他证券公司。(朱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