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网下打新注册流程明确

2019-06-13 07:50:5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晓宇

  日前,科创板前两批拟上市企业全部过会,发行注册程序正式启动,网下询价也被提上日程。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向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注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是针对网下投资者的注册工作,尤其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流程,以及券商推荐和管理网下投资者作了重点说明。

  券商、基金、信托、保险、财务公司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这六类机构投资者,可自行通过中证协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对于私募基金,通知要求必须获得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的推荐,才能注册为科创板网下投资者。同时,通知将私募基金划分为两类,一是此前已经在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中注册过的私募基金;二是目前尚未注册过的私募基金,并区分说明两类基金的注册流程。

  已注册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产品,中证协会根据中基协提供的数据,自动为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开通科创板网下询价的临时权限,有效期至6月30日。不过,上述私募基金需在6月20日之前向协会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临时权限到期后将无法继续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

  已注册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产品所需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3项:一是申请变更时前两个季度每季度末的资产管理规模证明(应提供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所有产品资产净值证明,其中委托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基金产品,应出具由基金托管人盖章的各基金产品资产净值证明);二是近三年所管理的存续期2年以上的产品证明;三是基金托管人盖章的最近一个月末基金规模超过6000万元的证明,以及推荐券商要求的其他材料。

  对于尚未在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成为科创板网下投资者需准备以下7项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证明;证券账户首次交易时间查询记录;申请注册时前两个季度每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证明(同上);近三年所管理的存续期2年以上的产品证明;公司相关制度(包括合规内控制度、投资报价决策机制、申购资金划付审批程序);最近12个月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的承诺函,以及推荐券商要求的其他材料。

  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科创板网下投资者注册后,申请将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注册为科创板配售对象的需提交5项材料:私募基金产品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证明;基金托管人盖章的最近一个月基金规模6000万以上的证明;产品合同复印件;上海、深圳市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持有5%(含)以上产品份额的投资者情况说明等。

  此外,通知还要求券商落实审慎核查责任,有序开展科创板网下投资者推荐注册工作。根据通知,券商需在6月20日之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中证协。中证协将于7月1日起关闭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临时权限。

  多名券商人士表示,证券公司目前已通知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按协会要求递交材料,注册工作正在有序不紊进行之中。除了协会要求的材料以外,证券公司还基于自身的风控要求,让私募基金签署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承诺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