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外汇业务枢纽功能 助力证券行业全面转型

2019-09-06 09: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罗东原

  □ 在加快对外开放所带来的新竞争格局下,外汇业务因其对于证券公司各类业务跨境和跨币种发展所起到的“枢纽”功能,更能够有效助力头部券商国际化经营发展、应对外资同业竞争和实现全面经营转型。

  □ 证券公司要利用自身在电子化交易业务运营管理、量化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方面的竞争力,以及客户风险偏好相对较高的比较优势,酌情发展有自身特色的外汇业务。

  □ 一方面,证券公司外汇业务要在中长期紧密结合资本项目改革开放进程和自身投融资服务范围的拓展逐步推进;另一方面,证券公司也要在短期内做好基础功能建设、业务效率提升和已具备条件的功能性业务储备,长期战略性布局和短期阶段性目标要结合开展。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国内证券行业中首家获得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证券公司,自2014年四季度获批资格并启动包括结售汇业务在内的外汇业务试点经营以来,在坚持稳健合规发展的前提下,始终积极在证券公司外汇业务领域进行尝试和探索。经过多年来的持续投入和努力,目前公司外汇业务体系初见端倪,不仅自身业务逐步发展成长,也为后续其他证券公司参与外汇业务以及证券类机构外汇业务监管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当前国内证券行业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于头部券商来说,能否实现从传统的证券经纪商、自营交易商向综合金融服务商和现代投资银行成功转型,对于保持行业优势地位至关重要,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各家机构能否适应境内外资本市场深度融合和行业加快对外开放所带来的新竞争格局。

  在这个过程中,包括外汇业务在内的交易投资业务作为境内证券公司拓展对客投融资服务范围和强化机构核心竞争力所必需的战略性业务,有望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外汇业务因其对于证券公司各类业务跨境和跨币种发展所起到的“枢纽”功能,更能够有效助力头部券商国际化经营发展、应对外资同业竞争和实现全面经营转型。正因为如此,现阶段我们有必要充分总结前期外汇业务经营试点的经验,在明确证券公司自身优劣势的基础上探索差异化的发展模式,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分阶段发展目标,切实推进证券公司外汇业务试点经营全面深入开展和证券类机构外汇业务监管制度框架的进一步完善。

  一、 探索试点:建设基础配套支持功能,尝试不同模式的外汇业务,初步建立证券公司外汇业务体系

  广义的外汇业务包括外汇交易类业务、外汇产品类业务以及其他各类客户使用外汇资金参与的业务,如外汇投资、外汇融资、外汇产品托管等。不同类型的外汇业务虽然在经营模式、业务逻辑和操作流程上存在差别,但大多会涉及协议签署、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履约保障、报价交易、交易后处理等一系列环节,不仅业务链条长,而且对于业务处理效率的要求较高。因而,开展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都需要在账户管理、资金管理、信用和抵押品管理、报价交易管理和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具备较为完备的基础支持功能,也要有与业务经营需要相适应的技术系统作为支撑。

  相比之下,传统证券公司业务中仅有B股业务与外汇相关,不仅业务规模较小,对业务经营效率的要求也不高,而券商人民币相关业务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与外汇业务差异明显,因而证券公司在外汇业务配套支持功能方面存在欠缺,无论是与商业银行、境外投行等同业机构,还是与自身外汇业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相比都存在显著差距。所以,境内证券公司试点经营外汇业务,需要在原有人民币相关业务功能体系的基础上,平行建立一个以外汇账户和资金管理体系为核心的新功能体系,进而基于这一体系搭建和完善外汇业务体系。

  国泰君安证券在获批业务资格后,立即着手建设和强化外汇业务的基础配套支持功能。

  公司与境内部分商业银行合作,建立了满足初期业务经营需要的外汇资金账户架构,申请加入了SWIFT组织,通过商业银行代理结算的方式实现了较为便捷高效的外汇资金收付功能,同时结合客户业务经营需要和配套政策条件,在外汇局和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指导下,创新性地规划建设了证券公司客户外汇账户体系,以满足对客外汇业务时对于客户账户管理和资金划转的需要。

  公司采取自主开发与外部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外汇业务相关技术系统。截至目前,已初步建立起支持自营交易自动导入、交易簿记、各类授权和风险管理、交易后处理、资金清结算功能以及全面覆盖客户业务报价管理、交易管理、客户账户管理、报文收发管理、资金管理、交易存续期管理、清结算处理和监管信息报送等各类功能的IT系统体系,并对分支机构管理、会计核算等部分已有业务系统进行了适应性改造。其中,外汇业务的交易簿记、授权与限额管理、风险管理及各类存续期、交易后处理流程纳入公司全资产管理系统集中进行。公司还以专线形式接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ASOne系统),满足结售汇报表、结构性存款登记等数据报送和日常信息交互需要,客户外汇业务信息采集报送功能正在申请外汇局验收。

  针对外汇业务的风险特点,在证券公司原有以净资本、业务规模和风险资本准备为核心的风控指标体系基础上,公司适应性地增加了净敞口和各类敏感性指标,并完善了业务授权、交易对手准入、授信管理和风险管理的体系和流程。

  公司逐步建立了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对手网络,与逾30家境内商业银行建立交易关系,与逾20家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机构签署了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并以会员身份参与了上海清算所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询价所有类型交易的中央对手方清算业务。

  在配套基础功能不断完善的同时,国泰君安证券按照自营交易业务、自身需求业务和客户交易业务的顺序,由易到难地分阶段试点开展外汇业务,打造外汇业务体系。

  自营交易业务是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赚取即期汇差或各类外汇衍生品买卖价差为目的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与自身需求业务和客户交易业务相比,自营交易业务的筹备主要涉及公司自身的前中后台功能,范围相对有限,筹备难度也相对较小,因而在三类业务中率先进行筹备并落地经营。公司在2015年初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批准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和衍生品会员,经上海外汇局验收合格后,于2015年4月首次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达成交易。此后,公司银行间外汇交易量连续三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交易品种上实现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的全面覆盖。

  自身需求业务的概念引申自“自身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因除自营外汇交易以外的其他业务经营需要,以公司本身作为客户而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该类业务需要结合公司其他有外汇兑换或汇率风险对冲需求的业务场景开展,流程较自营交易业务相对复杂,但自身需求业务在公司表内开展,筹备和落地难度显著低于客户业务。在自身需求业务领域,公司首先从Quanto产品的结售汇交易和外币对期权平盘交易切入。自2016年12月起,公司开始基于外汇业务功能,为自身发行的挂钩外币对价格的结构化收益凭证进行结售汇交易和外币对期权平盘对冲。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累计已发行该类产品逾300期,与固定收益类产品、挂钩贵金属和大宗商品类的结构化产品共同构成了国泰君安收益凭证产品序列,丰富了客户的流动性管理和财富管理工具,并通过定制化功能服务机构客户,灵活满足客户的风险管理需求。此外,公司还通过开展银行间外汇买卖交易,为公司欧元债付息等自身外汇兑换和汇率风险对冲需求提供支持,有效降低了内部外汇管理的成本和风险。

  客户外汇业务的范围相对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代客外汇交易、外汇产品投资、外汇产品托管等涉及客户外汇资金的业务,而狭义的外汇业务一般是指代客外汇交易业务。原则上,除少数同业客户外,大部分客户在参与外汇业务时都要先在公司开立外汇资金账户并转入所需外汇资金;机构账户开关户、结售汇交易等环节还需满足外汇局信息采集报送要求,涉及的流程环节更为繁杂,因而其业务准备难度相对最大。在先后获得证监会和外汇局对于开展代客外汇买卖业务的许可后,公司成立专门的筹备工作小组,协调推进客户外汇账户体系建设和代客外汇买卖业务筹备工作,并于2018年11月实现了账户体系初步落地和一期个人即期实盘外汇买卖业务试运行,后续机构客户即期实盘外汇买卖、外币对衍生品等业务也在积极筹备中。今年以来,公司开始为境内银行客户发行的结构化产品提供外币对期权平盘服务,实现了对客“E+FICC”全品种的结构化产品风险对冲支持。

  通过扎实的基础功能建设和各类型外汇业务的分步有序推进,国泰君安证券已经具备了满足外汇业务初期经营需求的基础功能条件,也通过各类业务的筹备落地初步建立了外汇业务体系。但同时也应看到,境内证券公司外汇业务功能建设才刚刚起步,还没有形成自身相对成熟的核心业务架构,与外汇业务发展较早的境内商业银行和境外投资银行相比,现有业务运行效率仍存在明显的不足,仍有很大的发展和进步空间。

  二、 发展方向:注重扬长避短,结合投融资服务场景发展核心外汇业务,并通过功能性业务构建立体化业务体系

  横向看,商业银行在数十年外汇业务的经营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存款类业务、融资类业务、交易类业务和支付结算业务为主要支柱的外汇业务体系。从银行实践看,无论是零售客户还是机构客户,一般较少存在独立的外汇交易业务需求,而是更多需要金融机构结合国际结算、外汇产品投资、外汇融资等各类关联业务场景提供外汇交易服务。同时,在客户需求来源上,经常项目、特别是货物贸易项下的外汇业务需求占据绝对主导地位。

  与商业银行相比,境内证券公司不仅在外汇业务基础功能、经常项目客户资源等方面存在劣势,也难以在外汇资金来源、资金价格、专项业务人员数量等方面与银行正面竞争。因此,证券公司的外汇业务不能简单地沿用商业银行原有的发展路径,而是要注重“扬长避短”,密切结合自身在投融资服务功能、投融资客户基础、电子化交易业务运营、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量化交易和衍生品定价交易等方面的相对优势或竞争力,通过关联场景嵌入式的外汇业务、特定品种的外汇业务来构建有证券行业特色的业务体系,与商业银行进行差异化竞争。

  首先,与投融资服务场景相结合的外汇业务是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的核心发展方向。

  证券公司作为在资本市场提供直接投融资服务的专业金融机构,不仅在股票经纪、股票承销等权益类业务和场内期货交易领域相比银行有一定的牌照优势,而且在债券承销、交易做市、资产托管等方面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过去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相对隔离的背景下,这些牌照和功能优势主要体现在境内资本市场和人民币相关的业务领域,对境外金融市场和外汇相关业务覆盖不足。但随着境内私人部门跨境投融资活动的日趋活跃和金融市场跨境联动的不断加深,客户已不满足于证券公司原先局限于境内市场的投融资和风险对冲服务,而是越来越多地需要跨境和跨币种的金融服务支持。

  同时,随着证券行业加快对外开放,外资证券公司在实现控股并获得更多的业务牌照后,将能够依托其境外母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境外端业务优势为客户提供相应服务。在客户需求和行业竞争的双重驱动下,境内证券公司,特别是头部证券公司有必要结合资本项目改革开放的进程,加快推进跨境业务和相关外汇业务的发展,依托外汇业务的纽带作用促进经纪、投行、交易、托管等各类投融资业务的服务范围跨境和跨币种化延伸。在此过程中,客户外汇业务也将有效嵌入各类投融资业务场景,从而获得具备较强黏性的客户需求和业务流量,逐步打造有证券行业特色的外汇业务核心模式。从合规角度看,证券公司本身为客户提供跨境和跨币种投融资服务,对客户外汇交易业务背景有充分的了解,也有利于相关业务的外汇政策合规性管理。

  其次,证券公司要利用自身在电子化交易业务运营管理、量化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方面的竞争力,以及客户风险偏好相对较高的比较优势,酌情发展有自身特色的外汇业务。

  证券公司从A股经纪业务起步开展电子化交易业务,对于大规模线上交易业务经营管理具备极为丰富的经验,结合在固定收益、贵金属和权益业务等方面的量化报价交易经验,能够为银行间和柜台市场外汇交易的电子做市提供强大支持。主要头部券商在各大类资产的衍生品定价交易方面也有较强的竞争力,能够在外汇衍生品做市交易领域与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合作与竞争。证券公司客户群体以权益类产品交易客户为基础,对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业务和境外市场投资交易也有所涉及,其风险偏好显著高于以存款和理财需求为主的商业银行客户,同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各证券公司实施了极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体系,保证客户充分了解所参与业务品种的特点和风险,确保客户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与业务风险水平相适应。因此,后续若国内市场开放部分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交易性业务,从客户结构看证券公司无疑是理想的业务经营载体。

  第三,除上述核心和特色业务外,证券公司也需要具备外汇兑换、外汇资金管理产品等基础功能性业务,促进形成立体化的业务体系,满足客户综合化的服务需求。

  客户未来在通过证券公司开展外汇交易或外汇投融资业务时,因转入币种与交易币种、不同业务使用的币种不同,可能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汇或不同外汇币种之间的转换,相应要求证券公司提供基础的即期外汇兑换服务。客户在证券公司参与外汇交易和外汇投资业务的资金,在闲置时需要有外汇流动性管理产品作为工具,提升和增强综合收益水平。证券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过程中,会接触到一些相关产业的上下游企业,对方提出通过证券公司一并进行大宗商品进出口汇率套保或对市场走势提供咨询服务的需求。虽然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并不是证券公司外汇业务计划重点发展的方向,但如果在局部业务领域能够形成相对标准化、自动化的业务流程,也可以尝试性开展。上述功能性业务本身并不是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经营的核心领域,与商业银行可比业务的相似性也较高,如果以独立的业务形态经营,并不具备很强的竞争能力,客户需求和盈利性也有限。但当这类业务作为核心业务补充功能存在时,可以在外汇业务体系内形成小范围的横向联动,对于提升外汇业务体系的立体性、满足客户日益综合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以及增强客户黏性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实践经验:长期战略性布局与短期阶段性目标相结合,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完善行业监管政策框架

  在上述发展思路下,一方面,证券公司外汇业务要在中长期紧密结合资本项目改革开放进程和自身投融资服务范围的拓展逐步推进;另一方面,也要在短期内做好基础功能建设、业务效率提升和已具备条件的功能性业务储备,长期战略性布局和短期阶段性目标要结合开展,同时在试点经营中总结实践经验,协助监管部门梳理、建立和完善对证券公司在新角色定位下的外汇业务管理政策框架。

  从长期看,证券公司外汇业务核心模式的建设与资本项目渐进开放的进程密不可分,需要结合特定的市场环境协同推进。在资本项目改革试点的具体业务模式中探索和明确证券公司角色定位,通过整合跨境投融资和外汇交易环节促进资本项目试点机制以更加安全高效的方式进行。对于结合投融资服务场景塑造本行业外汇业务的核心模式,证券公司并没有现成的业务模板可参考,需要结合资本项目改革开放进程来逐步实现。对于渐进推进的各类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业务,获得外汇业务牌照的证券公司不仅要继续承担原有在境内资本市场的投融资服务功能,也要站在外汇业务经营机构的角度,寻找在外汇兑换和汇率风险对冲服务领域的角色定位和切入点,发掘更加合理的业务模式。例如在跨境经纪业务中,为本公司客户提供实时外汇兑换服务,或为跨境做市交易提供汇率风险实时对冲。证券公司参与和提供投融资相关的外汇服务并不仅着眼于自身业务发展,也是尝试将试点业务机制中的投融资交易环节与外汇交易环节整合,将外汇交易嵌入到跨境投融资相关的业务场景中,实现两个环节的无缝运作,帮助跨境经纪业务终端客户和跨境交易业务做市机构降低在投融资活动中面临的汇兑风险和资金结算风险,甚至实现精细化的配套汇率风险对冲服务,从而优化业务机制,提高业务效率,提升客户体验。

  中长期业务设想的实现和落地需要特定的市场和政策条件配合,证券公司短期阶段性工作也应注重配套基础功能的完善和条件相对成熟的功能性业务筹备经营。一方面,证券公司需要通过加强配套基础功能的建设,尽快提升自身在账户、资金、交易流动性支持等诸多环节的运行效率,促进外汇业务经营能力在可能范围内尽量向商业银行靠拢,为后续各类业务经营推广做好前期准备。另一方面,功能性业务虽然不是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的中长期核心发展目标,但在资本项目渐进开放需要一定时间的前提下,先筹备开展部分功能性业务既可以在短期内实现局部业务落地,积累外汇业务经营管理经验,形成初步的客户基础和业务收入,也能为后续核心业务经营提供立体化功能支持,满足客户附带的业务需求。

  证券公司在试点经营外汇业务的过程中,要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制定和完善“新定位”下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监管制度框架,并为各类新业务试点机制的设计建言献策。证券公司在外汇业务试点经营过程中难免会碰到业务需求找不到对应管理政策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此前证券公司在外汇政策中主要被视为“客户”,原有政策制定时并未充分从“外汇业务经营机构”的角色定位进行考虑。随着证券公司外汇业务试点经营范围的扩大和业务逐步深入开展,各试点机构有必要配合外汇局,基于试点经营的已有经验,总结和制定适应新角色定位的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管理政策体系。此外,由于证券公司外汇业务核心模式需要紧密结合资本项目试点改革的各类投融资服务场景进行,各试点证券公司也要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积极为各种新业务机制的规划设计建言献策,探讨和实现符合市场运行规律、有利于资本项目可兑换稳健推进,并且充分考虑证券公司外汇服务定位的业务方案。

  此次试点经营范围的扩大,标志着证券公司外汇业务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作为一个处于发展初期的细分行业,在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进的宏观背景下,证券公司外汇业务将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者系国泰君安证券交易投资业务委员会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