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起诉新光圆成股票质押式回购违约案获判决

2020-02-11 21:1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卢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2月11日晚间,西南证券发布一则涉诉公告,西南证券(作为“西南证券鑫沅质押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代表该资管计划)起诉新光圆成股票质押式回购违约案近日获得判决。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西南证券对被告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控股”)享有本金8亿元、利息4723万元、违约金8246万元,合计9.30亿元的债权;确认西南证券对被告新光控股享有律师费债权70万元;西南证券在上述债权范围内对被告新光控股质押的1.75亿股新光圆成股票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西南证券的其他诉讼请求。

  西南证券表示,公司作为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上述案件未对西南证券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卢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