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补回报新规征求意见 助力中小投资者保护

2015-11-09 07:26:3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记者 黄璐 ○编辑 于勇

  为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引导上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证监会6日公布《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督促公司管理层合理估计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摊薄影响,并做充分披露,同时要求公司制订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的根本保障。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的要求。

  “《指导意见》与‘新国九条’一脉相承。”博时基金总经理江向阳表示,伴随着新股发行制度再改革,填补回报新规将成为有效的配套措施,体现对发行人的有效约束,也体现出监管层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指导意见》共八条,主要内容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应披露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或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每股收益变动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公司应披露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有关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指导意见》第二条中指出,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订并披露,以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二)加强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指导意见》发布前,部分公司也曾制订填补回报的措施,但并无规范性的文件出台。《指导意见》的发布有利于督促公司制订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

  江向阳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十分具有现实意义,有助于加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