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纪鹏:为1号文叫好 标本兼治化解股市痼疾

2016-01-08 19:12:3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丹丹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丹丹)昨日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以下简称《减持规定》)。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此举是疏堵结合、稳定市场的重大举措,朝着治理我国资本市场长期被诟病的痼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将有效引导大股东和董监高依法、透明、有序减持。
  他同时建议,要从源头进一步巩固好减持新规,营造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一是降低“一股独大”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至30%;二是大股东减持价格须预设可流通底价。
  标本兼治的良方
  《减持规定》明确,1月9日开始,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须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其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刘纪鹏认为,此举是疏堵结合、稳定市场的重大举措,“监管者和市场人士的脉搏开始同步跳动”,也朝着治理我国资本市场长期被诟病的痼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他指出,今年以来股市已经出现两次熔断休市,这只是表象,更应该看到发生这种现象的本质原因。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市场还缺乏公平正义的氛围,通过对比过往大股东、董监高减持数量和同期IPO融资额,可以看出资本市场输血和失血的关系失调,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功能值得商榷。
  “我们股市重度下挫的重要内因,就是大股东、董监高的减持被市场认为是悬在投资人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刘纪鹏直言,根据IPO重新开闸后150家上市公司统计,在股市异常波动之前,大股东持股高达53-55%左右,“一股独大”现象明显,一旦禁售期解禁,其不确定的减持行为将损害市场普通投资人的利益。
  在他看来,此次监管层能够倾听市场意见并快速反应,监管措施和市场脉搏调到一起,为我国股市群策群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将有效引导大股东和董监高依法、透明、有序减持。同时,这说明监管层对大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的治理已经正式列上议程,即对于第一大股东必须有更严格的治理,要求其将精力运用到实业上,而不是运用到无穷无尽的资本运作上。
  大股东减持应预设可流通底价
  对于《减持规定》,刘纪鹏指出,希望这是重要的第一步,要将其长期化。同时还应该看到,仅仅限制和疏导大股东、董监高的减持是不够的,而是要从源头进一步巩固好,营造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
  他建议,一是从源头上堵住大股东“一股独大”的根源。他指出,应尽量下降“一股独大”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从现在平均55%的水平下降到上市前40%、上市后30%左右,这样既有助于构筑董事会权力平衡制约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也有助于其将主要精力用于做好实业为全体股东服务,而不是用在股本运作上。
  二是采取大股东股份减持比例和减持价格挂钩的方式,即如果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那么除了减持时间需事先披露外,每一笔减持的价格都应该以公司治理的行为要求其预设可流通底价。这个底价须经股东会通过,经股东认可,定位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使得投资人能实实在在赚到钱,“大股东只有解放股民,才能解放自己。”同时,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价格也应该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