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高压评级骤降 保险业“资产驱动模式”或将终结

2017-03-03 07:44:36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孙飞 谭谟晓 陈宇轩

  近日,保监会对前海人寿、恒大人寿两家“明星保险公司”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罚震惊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保监会的处罚不仅导致韶能股份的重组交易面临搁浅可能,还很快使前海人寿评级展望由稳定降至负面。另外,前海人寿概念股、恒大人寿概念股也成为连日来股市最大的负面因素。

  业内人士分析,该事件或将成为一个分水岭,预计对保险业模式选择产生重大影响,较为激进的“资产驱动模式”或将终结;另外,这一处罚也释放出保险业从严监管的强烈信号,有利于资本市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但保监会要从根本上规范保险市场还需加强制度建设。

  “错”与“罚”折射监管决心

  2月24日,保监会发布消息称,在对前海人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事实,决定给予时任董事长姚振华撤销任职资格并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

  2月25日,保监会表示在对恒大人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在股票投资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决定给予其限制股票投资1年、两名责任人分别行业禁入5年和3年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不少业界人士看来,监管部门连续两天的严厉处罚举措,凸显监管高“严”值,释放从严监管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快速发展,激进投资、集中举牌、一致行动人并购等跨行业跨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始显现。

  “去年以来的宝万之争,社会影响很大,所以市场很关注监管部门的这次处罚。”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保险机构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性质比较严重,保监会的相关处罚符合市场预期,“错”与“罚”相匹配。

  以保监会对前海人寿的处罚为例,处罚决定书显示,前海人寿在就2015年11月增资活动提交的相关报告中,作出股东增资资金性质为自有资金等陈述。经查,相关增资资金情况与报告陈述不符,姚振华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保监会对恒大人寿的处罚决定书则显示,2016年1月至11月,恒大人寿未按照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要求开展股票投资,股票投资交易笔数2480笔,股票平均持有期73天,其中9月下旬至11月上旬短期炒作相关股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恒大人寿回应称,将认真整改,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持“保险姓保”发展理念,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稳健投资的基本原则,为保险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此次对前海人寿和恒大人寿的处罚,保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监管程序进行。”北京保险研究院副院长冯澍表示,监管要保持高压态势,守土有责,主动担当,使那些不适合进入保险业、甚至试图违法违规越线的人员“手莫伸”。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回归主业、防止保险公司沦为资本通道的态度十分明确。他认为,一些刚刚进入保险市场的公司,过度开发一些投资性、分红性保险产品,并且大量投入市场,导致规模急速膨胀,已经产生了一些问题;今后监管部门可能对业务创新过度、偏离保险本质的高风险产品保持谨慎态度。

  还有专家指出,从保监会的“两天两重罚”,到证监会对慧球科技、匹凸匹信披违法等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一系列监管举措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将趋严,违规成本将提高,有利于资本市场逐步走向健康发展轨道。

  屡破底线源起公司治理缺陷

  一些业界人士认为,个别险资屡屡突破市场底线,原因在于“一股独大”“动机不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随着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牌照成为各路资本热捧的对象,部分保险机构的控股股东一开始就把设立公司定位为“融资平台”,并把保险资金盲目投资到一些不相干的行业。

  一位资深保险业人士表示,部分保险机构没有真正销售能力,以大量短期高收益率产品吸引消费者,短时间内做大规模并实现资产迅速膨胀,存在一定风险。为主导投资决策,个别保险机构通过交叉持股、层层嵌套,掩盖真实股权结构,形成“一股独大”“家族控制”,缺少有效制衡、公司治理机制明显弱化,滋生内部人控制和关联交易。

  与此同时,随着保险公司股权、金融创新活跃度越来越高,也给股权监管提出了新挑战。

  如股东关联关系就存在认定困难。不少金融界、法律界人士认为,股东关联关系认定属立法实践的重大难题,也是所有金融监管机构面临的共同难题。投资人往往通过多层遮蔽或隐性方式,如股权代持、表决权转让、一致行动约定等安排,绕开监管实施控制。

  近期,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低至1/3,旨在有效发挥股东之间的监督制衡作用,防范不正当利益输送风险。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监会将对股权实施分类监管,将保险公司股东划分为三个类型,分别为控制类股东、战略类股东、财务类股东。分别设立严格的约束标准,严格防止“动机目的不纯”的投资者投资保险业。

  同时,为规范股东出资行为,防范其用保险资金通过理财方式自我注资、自我投资、循环使用,征求意见稿以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了不得入股的资金类型。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近期表示,要强化股东穿透监管,将加强对保险公司真实股权结构和最终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式监管。

  保险机构负债结构或调整

  不少专家认为,从严监管对个别“坏孩子”敲响警钟,但同时也要看到多数保险机构秉持财务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保险市场整体发展积极向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断夯实。

  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3.39万亿元,其中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未上市股权、信托等方式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超过4万亿元,债券4.3万亿元,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1.78万亿元。

  “近年来,保险业整体发展向好,顺应服务国家战略大局,日渐成为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人民生活的保障器、实体经济的助推器。”冯澍认为。

  “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保险资金运用,特别是股票投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朱俊生认为,保险资金期限较长,适合成为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其股票市场的正常投资不会受到影响。

  但与此同时,在低利率环境持续以及“优质资产荒”加剧背景下,个别保险公司的少数控股股东把保险公司作为融资平台,直接控制、高杠杆运用资金、跨行业跨领域的激进投资、集中举牌、一致行动人并购等,显示出资本“脱实向虚”迹象。

  冯澍认为,眼下保险资金运用出现的问题,诸如个别保险公司的少数控股股东把保险公司作为融资平台,集中举牌、一致行动人并购等,需要用发展、改革的思路去解决问题。“新问题的出现,也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挑战,要求监管部门不断自我提升,不断增加武器库的新家伙,监管要‘长牙’。”冯澍说。

  不少市场人士判断,在监管部门引导下,保险机构的负债结构将可能出现调整。“部分保险机构保费结构中万能险占比很高,在低利率环境持续以及‘优质资产荒’加剧背景下,要更多调整负债端,多做保障性产品,体现保险业的保障功能。”朱俊生说。

  保监会负责人近期公开表示,要更好地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优势,引导保险资金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稳健投资原则,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和国家重大战略的资金支持力度。

  制度建设仍待加强

  业内人士表示,在重罚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仍待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王国军认为,随着保险业迅速发展,一些行业风险也不断集聚,保监会近年来从市场行为、公司治理、偿付能力等3个维度加强行业监管;此次“两天两重罚”释放了“严”字当头的信号,险企的公司治理等将成为监管部门今年重点监管的领域。

  保监会负责人近期表示,今年将通过强化关联交易监管、股权监管以及资本真实性监管,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着力解决个别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和万能险产品占比过高的问题,遏制激进定价和不合理高结算利率的行为,严厉打击保险资金短期炒作等行为。

  朱俊生认为,去年开始保险行业的一系列争议事件暴露了不少问题,需要通过完善规则,让保险资金更好地成为价值投资者;同时,保险行业还要建立完善市场化的退出机制,防止劣币驱除良币现象发生。

  董登新表示,从去年险资大肆举牌上市公司可以看出,资本市场的运作已经跨越保险、银行、基金、私募、证券等多个行业,建议监管层跨部门的通力合作与监管。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认为,要加强保险资金投资的监管,也要加强监管机构的联合执法,交换和沟通彼此的监管信息,完善资本市场的穿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