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证监局与天津市金融局签订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协作备忘录

2017-07-21 15:58:3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胡焱

  中国证券网讯 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完善监管分工,压实监管责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近日,天津证监局与天津市金融工作局签署了《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协作备忘录》。

  《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协作备忘录》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的要求,遵循职责明晰、协作有序、运转协调、归位尽责的原则签署。

  备忘录紧紧围绕促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工作主线,健全完善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体系,明确事权责任,补齐监管短板,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务实合作的工作机制:一是按照加强监管协同和自律督导的原则,明确市金融局的日常监管、风险处置职责和证监局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共同督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管理,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清整规范工作。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基础信息备案、市场业务数据报送和监管措施通报三个层面建立共享机制,确保监管部门及时有效掌握市场信息,提高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的工作效率。三是建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协作机制,明确市金融局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的职责,建立证监局有效监督、评估纠偏的工作机制。四是强化工作落实和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双方工作联系机制,通过加强学习交流和不定期协商重点工作的方式不断完善协作机制,建立运行评估机制,确保中央统一规则落地、属地监管职责到位。(胡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