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坚决防止出现大股东操纵现象

2017-07-31 07:33:18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程竹

  据保监会网站30日消息,7月28-29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保险业学习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班”上表示,要深化推进公司治理改革,坚决防止出现大股东操纵的现象,不能使保险机构异化为少数人的融资平台。

  陈文辉强调,做好保险工作,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抓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风险、深化改革三项任务,使保险业真正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金融安全、改善民生保障、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首先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是保险业的天然使命,要不忘初心、回归本源、做强主业,坚持“保险业姓保”,使保险成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实现保险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协调发展。

  其次要切实防控风险。保险是吸收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必须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能,加强对自身风险的管控,绝不能由“风险的管理者”异化为“风险制造者”,绝不能让本是风险管理的行业成为风险之源。全行业要把防控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治理市场乱象,果断处置一批潜在风险点,完善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第三要深化保险改革。要通过深化改革优化保险资源配置效率,以改革打牢保险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根基。要推进公司治理改革,坚决防止出现大股东操纵的现象,不能使保险机构异化为少数人的融资平台;要深化产品管理制度改革,提高保险产品的保障属性,决不能让保险产品异化成少数人的融资工具;要深化资金运用改革,为保险主业服务,决不能使保险资金成为大股东投资控股的工具。要站在提升金融国际竞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金融有序竞争、防范金融风险的高度,主动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我国保险业竞争力。

  陈文辉指出,做好保险工作,保险监管责任重于泰山。保险监管系统要对照中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解决突出问题、弥补监管短板。要坚持监管从严,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勇于“揭盖子”“打板子”,坚持严罚重处,确保让监管真正“长上牙齿”。下一步,保险业要在监管体系、制度、手段和队伍上做到精益求精,进一步增强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建立立体化的监管问责体系,填补监管真空、防止监管套利、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