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排雷”降风险 深交所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向纵深推进

2017-08-23 07:4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忆

  业绩变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以定期报告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披露义务、相关方未按规定履行承诺……这些可能引发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年报异常点或痛点,在上半年深交所发出的近千份年报问询函中,被重点关注。一线监管机构有的放矢的主动监管也使得相关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事实上,年报问询只是深交所日常监管工作的一个缩影。在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下,深交所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推进一线监管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以一年一度的年报事后审查为观察样本,可以预见的是,深交所在监管实践中体现出的严控风险、监管前移、强化会计审计监管等特点,仍将在下半年持续。

  上证报记者也从监管人士处获悉,深交所将继续对风险保持高度敏锐,做好高风险公司监管,深入推进分类监管,以提高透明度为中心,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监管效能,引导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更紧密对接。而监管人员通过年报审查总结的经验、提出的建议措施,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的同时,也有望被应用到深交所未来的监管工作和规则建设体系当中。

  刨根问底 强化会计审计监管

  年报审查工作作为交易所强化监管的有效手段,可以从中清晰看出深交所一线监管的风向: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决心更加坚定,通过“刨根问底”化解市场风险的手段更加主动,内外监管的联动也更加充分。

  与监管决心同步的,是监管效能的建设和提升。针对快速发展的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交所不断创新监管手段,作出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理。

  以会计审计问题为例,长期以来,利用财务造假、利润增厚来扭亏、摘帽,规避连续亏损戴帽、暂停上市以致退市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大顽疾,而随着上市公司新业务、新模式的不断涌现,新型、隐蔽商业模式增多,会计审计监管的复杂性也进一步加大。在这个背景下,深交所强化会计审计监管,包括年报担保数据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未达标时的相关会计处理、主要利润来源于单一项目或子公司的上市公司业绩真实性及财务风险等方面在内的诸多问题受到重点关注,在相关方面的监管广度和深度取得了新的进展。

  上证报记者近日也从深交所获悉*ST烯碳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操纵利润一事的部分监管细节。比如,深交所关注到该公司在年底拟通过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产生投资收益而盈利,但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交易对价和应享有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不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而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拟计入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与会计准则不符,且通过实现盈利保壳的目的较为明显。

  对此,深交所连续三次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同时要求年审会计师、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在监管递进式询问之下,公司回函表示,公司对子公司丧失控制权,不再将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但在这种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的前述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而公司未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亦未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也未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随后,深交所及时上报了关于公司的重大风险情况的报告。在相关监管部门通力协作下,公司及中介机构承认该事项确认投资收益依据不足,并于2017年6月24日披露了业绩亏损的2016年年度报告。

  针对公司未按期履行定期报告法定披露义务且未及时作出风险提示的违规行为,深交所已对公司及其审计机构和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开谴责处分,同时将相关方违法违规线索上报证监会提请立案稽查,公司已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此外,因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7月6日起被深交所暂停上市。

  “通过强化会计审计监管,有效地维护了退市制度的严肃性。”有市场人士点评道。

  摸清风险底数 不断探索监管新措施

  除了强化会计审计监管之外,在公司财务报表真实性、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及商誉减值情况、信息披露合规性、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深交所分行业监管、排隐患防风险的监管主旨也均贯彻其中。

  如某公司在2016 年完成重组,并在当年精准地实现业绩承诺,在年报审查中,监管人员发现公司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存在明显异常。对此,深交所发函问询,根据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以及重组报告书批文的内容,以及公开渠道查询的信息交叉印证,监管人员将公司违规线索及时上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也受到重点关注。其中,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政府补助、对外担保等事项历年来都是年报关注要点,上证报记者梳理发现,深交所事后审查主要结合相关事项的性质及金额,通过年报问询函对是否履行相关规则规定的临时披露义务进行问询,并在明确违规情节后,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监管前移在监管实践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充分体现了监管的主动性。”有接近监管的人士告诉记者,这里的监管前移,主要指交易所对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风险苗头即采取监管措施,同时也不断探索新的监管措施,比如召开重组说明会、约见年审会计师等等。

  防范风险,无疑是交易所主动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摸清风险底数,对趋势性问题早研究、早判断、早部署,也是深交所稳定市场、建设市场、发展市场的应有之义。事实上,深交所已结合年报事后审查情况,对可能存在控制权不稳定、业绩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风险的公司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证监会,通报各地派出机构,这为接下来加强监管协作,做好高风险公司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接近监管的人士告诉上证报记者,年报事后审查暂告一段落并不意味着这项工作的结束。监管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并不浅尝辄止,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监管人员在分类、分行业监管中不断探索年报事后审查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对规避重组、收购与反收购、担保质押、会计处理等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监管人员也在深入研究上市公司税费、股权激励实施效果、重点行业发展情况等的基础上,切实提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这些研究成果、建议和措施将为上级部门的决策提供支持信息,也有望在未来的监管工作中进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