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全面深化“刨根问底”式监管

2017-09-18 07:4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忆

  前8月,共向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发出监管问询函件2430余份,涉及并购重组等多个方面

  截至2017年9月15日,深市上市公司数量已达到2037家。在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环境下,庞大的上市公司阵容,对交易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提出了更高要求。

  也正是基于此,深交所作为一线监管机构,以多措并举的监管手段、快速反应的监管介入、不断夯实的规则基础,全面提高一线监管效能,确保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将法定职责履行到位,潜移默化地构筑起资本市场第一道安全防线。

  四方面着手加强问询力度

  先来看一组数据。

  仅在9月8日至9月14日这一周,深交所便对大富科技、东华软件、天广中茂、神开股份4家公司下发监管函,分别涉及信息披露违规、减持违规和资金违规占用,并对西部牧业业绩修正严重滞后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同时,发出重组问询函6份、关注函2份及其他函件58份。

  这只是深交所以“事中事后监管+问询+公开”模式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的一部分。事实上,今年以来,深交所正进一步深化“刨根问底”式全面监管,力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方位提升一线监管有效性。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至8月,深交所共向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发出监管问询函件2430余份,发函数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内容涉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对外投资、规范运作、权益变动等方面,其中对异常交易、关联交易尤为关注。

  与发函数量同步增加的,是问询的力度。具体来看,今年以来,深交所的问询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强化并购重组问询力度。深交所通过紧盯“规避重组上市”、“高估值、高商誉、高业绩”、“标的业绩真实性”等关键问题,通过深入问询履行“看门人”职责,净化并购重组市场环境。2016年年初至重组新规发布前,深市重组方案中标的评估增值率达到1239.61%,新规后至年末增值率迅速下降至771.32%。2017年上半年,该趋势得到延续,增值率继续下降至728.69%。今年上半年,深市共有90家公司完成重组实施,家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总体交易金额达到3219.71亿元,同比增长66.17%。

  二是保持监管敏感性,对新问题、新情况主动出击。比如,2017年6月2日以来,深市共有24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向员工发出“兜底增持”承诺,深交所快速反应,采取了发函问询承诺详情、督促承诺主体补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起草发布《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倡议书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通知》、核查股票交易情况等监管措施“组合拳”,取得较好效果。同时,深交所还对看穿式监管、场外期权、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等问题开展深入研究,进一步提升监管前瞻性。

  三是强化质疑式审查,加大会计审计监管力度。利润操纵和业绩造假行为成为监管人员紧盯的目标,资产购买、出售涉及的合并范围变更、重组标的业绩真实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的合理性、新商业模式对应的收入确认等问题均被重点问询。

  此外,热点题材炒作、市场投机风气也处在深交所的监管视线中。比如,为防止“雄安新区”概念股暴涨暴跌影响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良好局面、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深交所及时督促10余家相关公司在4月5日披露公告说明公司在雄安新区开展业务的具体情况,针对部分公司拟在雄安新区新设业务等事项,进一步发函问询要求充分披露对外投资的原因、必要性及可行性,并作充分的风险提示。

  多管齐下提升监管效能

  通过问询对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全方位扫描”,离不开监管机制的优化及规则基础的夯实,更得益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不断向纵深推进。

  在机制优化方面,深交所全面实施“行业小组+专业小组”监管模式,一方面推行行业小组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将行业小组与并购重组、公司治理等专业小组进行对接,专项业务由专业小组把关。

  分类监管的理念也进一步深化。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深交所监管人员对公司风险进行识别、分类和评级,并将评级结果与监管措施挂钩。比如,对高风险公司的年报实施“双重审查+专项复核”,对低风险公司则豁免审查,监管资源的分配更趋合理,使得监管工作效果进一步提升。

  同时,深交所积极向“技术导向型”监管转变,在上市公司财务、非财务信息披露海量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利用“互联网搜索”、“文本挖掘”、“XBRL”、“云计算”等技术,逐步实现公告信息数据化,不断深化公司披露信息与舆情信息、举报投诉、公司历史披露信息的交叉比对。

  治理市场,制度先行。在规则完善方面,2017年以来,深交所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找漏洞,制定和修订了股份减持、独董备案、行业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上市公司监管规则10余项,并切实强化规则执行。以减持新规为例,深交所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出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在规则执行方面,深交所也多措并举,在妥善处理投资者热线咨询930余件的同时,亦加强对减持预披露监管,对深市上市公司发布的近200家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进行持续跟踪。此外,还梳理分析出4大类12种违反减持新规的情形,并进行从严打击。

  在事前监管环节,深交所通过开展实际控制人培训、董秘后续培训、定期报告编制培训等专项培训,传递最新监管规则,树立市场参与主体合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行为发生概率。同时,还通过定期报告后的全面风险排查,以及股东质押风险、公司担保风险、商誉减值风险等风险的专项排查,摸清风险底数,画出“风险地图”,并“一司一策”制定风险应对方案。

  对于发现的违规线索,深交所及时启动处分程序。据统计,2017年1月至8月深交所共作出公开谴责处分26家次、通报批评处分33家次,共涉及当事人324人次。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不断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扎实提高一线监管水平和能力,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和国家战略发展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