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保险业不许再出现“特殊公司”

2017-09-26 07:4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见习记者 陈婷婷

  “要重塑监管的理念和定位。监管目标应着重于保护公共利益、确保市场公平和维护行业稳定三个方面,今后保险业绝不允许再出现所谓‘特殊公司’。”在保监会近日举办的局级主要领导干部研修班上,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作出如上表述。

  最近两年,个别保险机构采取比较激进的业务发展和投资方式,负债端过度依赖投资型业务,资产端盲目投资与保险毫不相关的行业,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要厘清监管者与监管对象的关系,明确红线、划清底线,严格监管。”陈文辉表示,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是监管,不是做大行业。在市场主体之间,要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具体来看,要重塑“严”监管,坚持严罚重处,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者形成强大威慑。要完善监管处罚制度,细化处罚,坚持纠罚并重,切实推进监管从严从紧从硬。

  针对保险行业补齐短板、化解风险,陈文辉强调,要切实推进从源头强化对保险业的风险治理,防范动机不纯的投资人进入保险业。从公司治理改革、产品管理制度改革、资金运用改革角度出发,推进行业发展纠偏。

  陈文辉表示,通过摸清风险底数、严控市场准入、治理股东虚假出资、规范产品开发、规范公司投资举牌行为、严控流动性风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控制增量风险,减少存量风险,坚决刹住风险累积蔓延的势头。针对重点问题公司,及时采取有针对性处置措施,维护公司稳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坚持“保险业姓保”,陈文辉强调,背离“保险业姓保”的后果极其严重,保险产品首先是一个消费品而非投资工具;正确看待保障型保险产品的市场空间;准确把握“保险业姓保”的衡量标准。

  陈文辉强调,当前保险业处于特殊而又重要的关键时期,保险监管责任重于泰山。要强化外部监管协调。自觉服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领导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履行好宏观审慎管理职责,自觉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相关部委以及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协作,筑牢全国一盘棋的金融“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