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政策连发 再促民资参与PPP

2017-12-04 08:08:21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李志勇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多个省份了解到,为推进民间投资,中央和地方层面推进PPP模式发展的新一批政策日前陆续出台,新政在多个方面实现突破,将进一步提升民间资本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地方层面,内蒙古、河南、云南近日集中向社会推介247个PPP项目,总投资超过4100亿元。这些项目呈现出投资规模大、分布领域广、项目质量高、预期效益好等特点,是各地重点推进、全力打造的重大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江西省日前也发文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提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要求不得擅自增加行政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审批环节,切实防范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进一步开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向社会资本推出一批经营收益好、有较强吸引力的PPP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遴选社会资本方,禁止设置任何显性或隐性门槛排斥、限制、歧视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9月末,全国PPP入库项目14220个,累计投资额17.8万亿元。值得注意的是,民营企业中标PPP项目总投资规模占比呈下降趋势。

  国家发改委表示,未来将针对不同PPP项目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对商业运营潜力大、投资规模适度、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PPP项目,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控股,提高项目运营效率。并鼓励民间资本成立或参与投资基金,由专业机构管理并投资PPP项目。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渠慎宁表示,未来政策将会进一步降低民间投资门槛,加大“放管服”力度。金融政策方面,普惠金融也将继续发力,对民间投资产生进一步的刺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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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有财政部印发《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简称“92号文”),掀起PPP规范风暴;后有国资委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简称“192号文”),从六方面防范央企参与PPP的经营风险;随后,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鼓励民营企业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大民间资本PPP项目融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