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房价飙升” 明年夯实“租购并举”

2017-12-19 07:43:22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杜雨萌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楼市调控手段不仅越发严厉,呈现出环环相扣的局面。首先在需求端通过限购、限贷、限售来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其次在供给端加快土地供应节奏和力度,并且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理念。与此同时,一轮又一轮的楼市整治更是剑指捂盘惜售、捆绑搭售等违规行为,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扫清障碍。

  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今年年初提出的差异化供地政策,到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公共住房建设的持续推进,可以预料的到,长效机制的构建会更加完善。总的来说,今年以来的各项调控措施更多的是着眼于未来,将长效机制的建设落实。对于构建阶梯型消费、解决高房价问题真正发挥了作用。

  调控政策频繁下发
  扭转房价看涨预期

  今年以来,楼市调控政策的严厉程度与密集度超过了以往任何一年。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截至12月13日,全国有近110个城市与部门(县级以上)发布有关房地产的调控政策超过250次。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今年的楼市调控中,最大的不同就是调控力度史无前例,同时调控手段开始涉及到长效机制,比如根据房价和销售波动情况设置“预警函”,适时启动问责;再者,调控目标不动摇且十分明确,并且呈现出不断“打补丁”、补漏洞的情形。

  从调控效果上看,也确实取得了较为喜人的变化。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在环比数据上,一线城市已经保持了连续三个月的环比下跌。而从同比数据上看,一二三线城市总体出现增幅收窄的态势。

  事实上,自今年5月份开始,上海和北京房价就已呈现环比“零增长”,而同月的深圳房价则表现为环比下跌;到了8月份,15个热点城市房价环比全面止涨,其中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更是出现33个月以来的房价集体停涨;随后在9月份,上海房价出现同比下跌,10月份,10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跌回1年前水平,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呈现集体降温。

  李宇嘉认为,当前楼市调控效果已十分明显,除一二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连续回落外,三四线楼市的库存也降至2012年以来的新低。预计在楼市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不能喘气歇脚的背景下,以及金融去杠杆和楼市信贷资金持续紧缩的共同影响下,2018年商品房市场销售规模将有所下滑,同时房价也会在现有的基本上再次微幅回调。

  供给端调控发力
  引入住房租赁市场

  若说今年楼市调控中还有一个最大的不同,那一定是非住房租赁市场莫属,因为以往总是被“忽略”的租赁市场在今年得到了明显的政策青睐。

  先是5月份住建部下发我国第一部明确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的行政管理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随后,住建部等九部委在7月份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并选取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其中,其中南京、杭州、成都、北京等地已正式推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8月份,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13个城市进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此后,各地闻风而动,频频出台鼓励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各项政策措施。

  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需求端措施相比,大力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从而增加房屋“供应池”的做法,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柔性手段。在当前情况下推进“租购并举”不仅可以扩大住房供给、盘活闲置用地,还可以发挥长效机制的作用,可以说一举两得。

  值得关注的是,12月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将“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列为2018年要着力抓好的重点工作之一,并强调要“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对此,严跃进分析认为,此次会议提到的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应该理解为第二次房改或开启。过去的房改是指福利分房制度到商品房住房制度的变革,而当下提出的房改,也许是意味着租赁市场发展将受到明显重视,同时对于住房开发和销售等方面或有新调整。

  监管措施频频入市
  推长效机制加速落地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楼市长效机制的建设一直被广泛议论。而在中信证券研究部研究员陈聪看来,今年政策的执行过程就是楼市长效机制构建的过程。

  陈聪认为,楼市长效机制建设的特点应符合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强调一时房价的涨跌,而是强调保障居民居住的权益;二是兼顾多类人群,精准解决问题;三是立足存量思维,聚焦市场运行机制问题;四是因城施策;五是与短期调控相结合,保证短期房地产市场各项指标都保持稳定。

  事实上,从近两个月的市场表现来看,虽然房价和成交量趋于稳定,并且购房者对于未来的房价上涨预期也发生改变,但监管层的一系列监管举措无不彰显出调控仍在深化。

  一方面是国土资源部部署对70个大中城市和热点城市苏州市,开展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检查,防止坐地生财,囤地倒地,拖欠地款;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手对北京、佛山、嘉兴等15个城市进行跨省交叉检查,剑指商品房价格操纵;除此之外,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住建部于12月5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控房地产化和债务化。

  方正证券房地产业首席分析师夏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总的来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可以分为两种,即调控措施和监管措施,这两者之间有紧密联系,但也有本质区别。具体来看,房地产调控是指在市场规律失灵时所采取的调控政策,直接目的在于引导市场预期,纠正市场失灵;而房地产监管则是规范市场买卖双方市场的主体政策,直接目的在于防止微观主体的不正当行为,诱发市场失灵,进而引发市场风险。今年下半年以来,在房地产调控措施的基础上,再辅以监管措施,对稳定房地产市场起到了较为积极的推动作用。

  展望明年,夏磊认为在住房制度改革上或取得新突破。比如在产权房的探索方面,将重点发展北京共有产权房,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在租赁房的探索上,政策支持可归为几类:一是供给方面:加大租赁用地供给、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等;房源上,鼓励房企转型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二是金融方面: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对租赁企业给予融资支持、推进REITs试点。三是财政方面:税收优惠、公租房货币化(市场提供租赁房源、政府发放租赁补贴)。四是法律方面:立法,切实推进租购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