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昌琼:完善退市制度 市场化处置“僵尸企业”

2018-03-08 07:35:5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上证报两会报道组

  现行法律法规对市场服务新经济存在制约的,可考虑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方式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券业协会执行副会长欧阳昌琼昨日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应当进一步改革完善退市制度,严格监管借壳上市,建议考虑不再将补贴类收入计入公司利润,防止已连亏两年的上市公司逃避退市监管。

  欧阳昌琼表示,不断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将有利于市场化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市公司的退市最能体现市场之手的作用,尤其上市公司中的“僵尸企业”更应当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退市。

  “有些上市公司已经连续亏损,第三年仍可能继续亏损从而触发退市红线。出于‘保壳’需求,这类企业当中有部分可能会获得来自地方政府的补贴,或者寻求改善经营以外的其他援助资金,逃避退市监管,存在‘打个点滴又救活了’的现象,对此应当考虑采取措施予以遏制。”

  他认为,除了监管部门及一线监管机构加大退市执行力之外,还建议不应将地方政府给予上市公司的补贴作为非营业性收入计入利润,这类补贴、援助或捐赠的资金可考虑作为股东权益,专项用于退市处置中的职工安置。

  此外,欧阳昌琼还提出,应当对借壳上市给予严格监管,防止企业通过借壳“借尸还魂”,继续在市场上坑害投资者。对于借壳过程中容易滋生的炒壳行为,也要严控严管,防止相关方以借壳为名炒壳概念,非法谋利。

  对于近期各界热议的资本市场支持新经济企业发行上市的问题,欧阳昌琼表示,资本市场应当为新经济企业的发展提供大力支持,凡是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都应该开绿灯。对于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上市融资要求有直接抵触又确需支持的新经济企业,应当考虑对不相适应的地方作出修改完善,包括对公司法、证券法当中对支持新经济企业发行上市带来制约的条款进行修订。

  在欧阳昌琼看来,由于修法需要一个过程,也可以考虑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授权的方式作出安排,这方面也已有成熟的先例。

  对于如何确定一个企业是否属于资本市场积极支持的新经济企业这一问题,欧阳昌琼认为,新经济企业很难精准定义,但是确需资本市场支持发展的这类企业是有一定特征的,可以考虑结合这些企业的特征,确定一个大致标准,取得相关部门共识后对社会公开,对符合标准的这类企业,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予以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券业协会执行副会长欧阳昌琼   上证报记者 史丽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