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商车费改启航 四川车险可享4.2折优惠

2018-03-14 20:04:4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陈婷婷

  始于2015年的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第三次费改”靴子正式落地。

  据悉,保监会于近日下发《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选择七个地区,继续扩大财险公司定价自主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计算,四川地区车险保费降幅最大,折扣有望达到4.2折。

  参与第三次费改的七个地区包括四川、山西、福建、山东、河南、厦门和新疆。之所以选择这些地区进行试点,一位车险负责人表示,由于理赔和自主定价不科学,目前这些地区市场手续费普遍较高。

  该负责人解释,车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为获取保费,各家公司除了比拼自身品牌服务外,也在拼手续费。而把手续费返还给用户属于违法行为。为改变这一现象,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保费降低到市场合理范围,进一步压缩返利空间。

  如何压缩手续费返利空间?《通知》显示,上述七个地区财险公司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拟订商业车险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

  从具体方案来看,费率折扣从“双65”到“双75”不等。如四川地区财险公司的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的调整范围均为0.65至1.15;而山西、福建、山东、河南、厦门的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的调整范围为0.70至1.15;新疆的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的调整范围为0.75至1.15。从三次车险费改试点来看,费率折扣不断下调。

  为推动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让消费者获得更大优惠,2015年保监会推出车险费改试点,首次提出影响车险保费的因子有基准保费和费率调整系数。2016年全国实行第一次车险费改,2017年保监会推进“二次费改”。而“三次费改”后,四川省推行的“双65”,相当于整体保费折扣从4.9折降至4.2折。

  “从第一次费改到现在,车险经营一直在让利消费者。”某财险公司车险负责人表示。

  除了上述两个系数外,影响车险保费的因子还有无赔款优待系数——即“从人”因素——建立历史出险次数与费率相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引入交通违法费率调整系数。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表示,如此来看,遵守交通规则、不出险的车主受惠更大。此外,费改可通过经济手段降低社会风险,如通过保费降低的折扣来引导消费者减少出险频率,降低机动车发生的道路风险。(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