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组织启动债券信用保护工具试点 民企融资再添“安全绳”

2018-11-03 07:5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雪青

  为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以市场化方式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近日,证监会组织交易所债券市场启动了信用保护工具试点,探索通过信用增进工具减少投资者购买民营企业债券的顾虑,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1月2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近日,首批已推出的试点包括: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四单民营企业的信用保护合约。其中,红狮控股集团、苏宁电器集团和浙江恒逸集团为非上市民营企业,金诚信为上市民营企业。

  高莉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沪深交易所尽快完善信用保护工具相关制度,支持和鼓励更多合格金融机构参与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支持民营企业在交易所市场发行债券融资。

  上证报记者获悉,国泰君安、中信证券两家大型券商已在近日依托其承销的交易所民营企业公司债与投资机构签订了信用保护合约,完成首批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

  其中,国泰君安完成的上交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参考实体为民营企业红狮集团。红狮集团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18年扶贫专项公司债券时,国泰君安作为其主承销商,为了进一步提高发行成功率、管控发行成本,为红狮集团设计了“债券发行+信用保护工具”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具体而言,国泰君安与浙商基金签订信用保护合约,在合约约定的期限内,浙商基金作为信用保护买方支付信用保护费,国泰君安作为信用保护卖方为红狮集团提供相关的信用保护。本次信用保护合约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违约互换交易要素规则,针对参考实体提供信用保护,使用“前端费用+标准票息”的保护费支付方式。浙商基金也成功认购了红狮集团本期债券。

  国泰君安表示,投资者认购信用债的同时购买国泰君安发行的信用保护工具,相当于国泰君安以自身信用为该信用债或该参考实体提供了增信,有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

  据了解,由于投资者对国泰君安为红狮集团债券发行提供增信存在预期,红狮集团本期债券发行效率大幅提高,簿记日最终敲定为2018年10月29日,提前4个工作日。投资者非常认可主承销商为所承销的债券提供增信的业务模式,市场反响良好,全场认购倍数高达3.03倍,最终发行利率为5.5%,处于发行区间下限。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交易所市场推出信用保护工具,有利于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优化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和产品结构,吸引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从而实现信用风险和投资者风险偏好的更好匹配,促进公司债发行,提高企业融资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

  深交所的首批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试点涉及名义本金合计1.3亿元,参考实体包括苏宁电器集团和浙江恒逸集团;参与机构亦包括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等机构,涵盖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信用增进机构等机构类型。首批试点均采用信用保护合约形式,由交易双方一对一签订合约且不可转让。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首批信用保护工具均以龙头民营企业作为参考实体,与其公司债券一级市场发行同步推进,以达到增强投资者认购信心、助力债券发行和降低发行人融资成本的目的。

  据记者了解,交易所后续还将推出信用保护凭证。相比信用保护合约,信用保护凭证将具有可流通转让等属性。同时交易所将尽快研究发布信用保护工具相关业务规则,推进信用保护合约和信用保护凭证业务的常规化开展,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