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证监局全方位推进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2018-12-06 15:38:03 来源:天津证监局 作者:

  建立健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天津证监局一直致力于辖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行先试,于2014年即建立了全国首家证券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即天津市证券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证调委”)。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法〔2016〕14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印发后,天津证监局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强化对证调委的工作指导,发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专业调解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与地方人民法院沟通合作。目前,天津辖区已形成“司法指导、专业调解、行政支持”三位一体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一、横向有联动:凝聚优势力量,建立合作机制,增强调解工作实力

  天津证监局指导证调委成功申报首批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调解组织。证调委为独立第三方调解机构,在天津证监局与天津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具备完善的《天津市证券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天津市证券业纠纷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聘任资深专业调解人士、市场人士、律师、专家等10人担任调解员。2016年初,证调委以“规范的组织形式、专业调解人员、健全的工作制度”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共同认定,成功申报成为8家试点调解组织之一,也是3家地方性调解组织之一。

  天津证监局组织辖区行业协会、证调委与投服中心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明确共同建立有利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相互委托机制,建立以“培训交流、课题研讨、纠纷监测联动”等为主题的日常合作机制。备忘录的签署,促使天津辖区调解组织借助投服中心权威、专业调解优势,进一步畅通投资者诉求表达和权利实现的渠道,提高投资者维权服务质量和效率。目前,作为备忘录的落地举措,投服中心天津工作站已初步建立、运营。

  天津证监局还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联合印发《天津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协调合作机制备忘录》,以维护天津市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就建立和完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金融消费纠纷第三方非诉解决机制做出安排。

  二、纵向有贯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创新司法确认形式,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梗阻现象

  2016年9月,天津证监局联合天津高院出台《关于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就调解方式、司法确认流程、工作制度等诉调对接机制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并确定了4家地方法院和证调委作为试点法院和调解组织。2018年7月,天津证监局进一步推动扩大试点调解组织范围,将投服中心、中国证券业协会2家全国性试点调解组织纳入天津辖区诉调对接机制。

  作为试点法院之一的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建立司法确认中心证券业工作站,利用计算机远程视频技术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将当事人共同申请司法确认的受理环节与人民调解协议的达成及确认环节合二为一,既赋予调解协议法律强制效力,防范纠纷反复,解决了“最后一公里”梗阻现象,也大大简化了法院工作流程,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目前,采用“互联网+”模式,将计算机远程视频技术应用于司法确认的创新工作方式已在实践中加以运用。

  三、源头有治理:广泛宣传,提高投资者依法维权意识,传导压力,压实经营机构主体责任

  天津证监局持续开展常态化、全方位宣传教育,普及投资知识,帮助投资者认清违法违规主体惯用的骗术与手段,传导正确投资理念,帮助投资者提升理性投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面对投资者对监管部门的依赖心理及对依法维权方式不甚了解的现状,天津证监局不断总结典型案例,指导协会及调解组织开发生动活泼的投教产品,加大对调解工作机制及意义的宣传力度,增进各方对多元化解机制及专业调解组织的认识,引导中小投资者转变观念、依法维权。

  天津证监局还通过“通报典型案例、通报突出问题、加大核查问责力度”等措施,督促经营机构合规运营,从源头减少证券基金期货矛盾纠纷产生。同时,要求各经营机构提高工作主动性,强化纠纷解决的主体责任,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两年来,天津辖区调解组织以“独立、规范、专业、公益”为原则,便捷、高效开展证券基金期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获得辖区经营机构及投资者一致认可。截至今年8月,天津辖区调解组织共受理25起证券基金期货矛盾纠纷调解申请,12起达成和解,涉及和解金额6.7万余元,就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2起,因纠纷调解获赠锦旗1面。其中1起三年未决的纠纷,经调解组织的努力,不足两个月即达成和解,并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司法确认,创全国先例。

  下一步,天津证监局将继续以“注重预防、灵活便民、依法公正”为原则,巩固已有成果,吸收先进经验,加强与地方法院沟通交流、深化与投服中心、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合作,谱写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化解工作新篇章,促进辖区证券期货市场和谐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