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子报告:证券公司应不断满足资本市场更高定位要求

2019-06-03 07:29:5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红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日前发布了《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的5个子报告,分别为《2018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评价报告》《2018年度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评价报告》《2018年度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报告》《2018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2018年度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这组报告发布后,引起高度关注,法学领域及证券行业内的学者专家对5个子报告分别进行了解读。

  对于投资者保护,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认为,应对投资者隐私保护以及改革现有行政罚没款缴纳制度给予特别和持续的关注。他同时建议,应进一步加强对资本市场基础性、细节性问题的关注和深入分析,促使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得更为精准有效。

  中国政法大学张子学教授认为,《2018年度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评价报告》显示,近年来投资者对稽查执法的满意度逐步提高。他建议适时调整执法重心,促进有效执法,持续推进行政与刑事、行政与民事之间的协调一致与衔接互补,拓展行政和解试点,更大程度上发挥行政监管与投资者保护机构在补偿投资者损失上的功能。

  对《2018年度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报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朱芸阳副教授认为,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仍有改善余地,未来自律监管的工作重心应是在把握保障投资者权益全局、健全投资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不同自律组织自律监管的灵活性、针对性,在自律组织监管的“统”和“分”之间实现平衡。

  《2018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提出,证券公司在投资咨询业务水平、客户服务品质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对投行业务的合规管理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管控仍有待改进。

  申万宏源研究所副所长、首席战略研究员蒋健蓉认为,证券公司应不断满足资本市场更高定位要求,以及客户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同时持续强化社会责任和诚信意识,切实做到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此外,还应站在国民经济体系和金融体系整体战略的高度,从顶层设计、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监管环境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证券公司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

  《2018年度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依据公募基金行业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对截至2018年底发行公募基金产品满一年的122家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者保护状况进行评价。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认为,从投资者保护角度评价公募基金管理人是一种新的尝试。公募基金背后是数以千万个家庭的财富保值增值的需要,因此要切实加强投资者保护,夯实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托关系。(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