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惩信披违法行为 三年间处罚案件170件

2019-06-06 07:5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马婧妤

  证监会官方网站昨日披露了近年来严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期间,证监会共处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70件,罚款金额总计20161万元。

  证监会官网发布的信息称,近年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断压实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责任,显著提升违法失信成本,倒逼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结构,改善财务状况,不断提高经营质量。

  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共处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70件,罚款金额总计20161万元,市场禁入人数总计80人次,追责对象涉及董监高、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共计1202余人次,共有113名责任人员被处以顶格罚款处罚。

  同时,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对于中介机构围绕上市公司开展证券业务未勤勉尽责的,证监会坚持了一案双查,违法上市公司与不良中介一起处罚,倒逼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三年间,共对10家次证券公司、17家次会计师事务所、4家次律师事务所、6家次评估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罚没金额高达2.75亿元,对9名从业人员实施市场禁入。

  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显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财务欺诈行为,如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九好集团虚增收入、保千里电子通过虚假的意向性协议虚增评估值,金英马隐瞒担保事项等。

  二是未依法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如方正科技、庞大集团、华泽钴镍等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案。

  三是未依法披露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慧球科技、匹凸匹、任子行未依法披露相关信息案等。

  四是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如长生生物、安硕信息、万家文化误导性陈述案等。

  五是未依法披露重大事项,如成城股份、勤上股份、宝利国际等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案。

  证监会官网信息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形式多样,动机各异,相关主体对市场、对法律、对专业、对投资者缺乏敬畏之心,频频试探法律底线,暴露出资本市场生态环境仍不理想,亟待改善。

  部分上市公司在经营中急躁冒进,偏离主业,炒作热点,加杠杆玩“跨界”,在经济下行周期中业绩变脸,是信息披露违法的重要诱发因素;现代公司治理文化发育不足,部分董监高合规意识淡薄,不能正确认识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的社会责任及法定义务和董监高对于全体股东的信义义务,有的做惯“甩手掌柜”,试图以不知情、不专业、被隐瞒等理由作为“免责盾牌”;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仍较为普遍,有的公司“三会”形同虚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漠视中小股东权利,通过隐匿的不公允的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或者不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侵犯中小股东知情权;部分中介机构重市场份额,轻合规管理,激进扩张规模,开展证券业务怠于履责,甚至是玩忽职守,为欺诈行为的发生大开方便之门,挫伤了投资者对于中介行业的信心。对于上述行为,必须通过严格执法重拳治乱,使各种造假欺诈行为无处遁形,让各类责任主体罚当其过,付出应有的代价。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及时讲话,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促进各类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净化市场生态,努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巩固好实体经济“基本盘”,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