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浙江、深圳三地将分步实施大额现金管理试点

2019-11-05 09:41:3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丹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丹丹)中国人民银行官网5日公布,为推进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探索大额现金管理实现路径,总结大额现金管理经验,人民银行起草了《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

  《通知》对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的原则要求,明确了试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计划。

  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第一步,在河北省全面规范商业银行大额现金业务,探索邢台市房地产行业、秦皇岛市医疗行业企业记录并报告大额现金交易。

  第二步,待河北省试点稳定开展后,在浙江省、深圳市推广全面规范商业银行大额现金业务试点内容,并在浙江省探索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企业大额取现及用现额度管理,在深圳市探索强化对私账户大额用现管理、加强大额现金出入境及香港地区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监测,选择适宜地市探索推动个人收入报告措施。

  之所以选择这三地先行试点,《通知》解释,基于各地现金流通使用实际及管理基础,人民银行选择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进行试点。其中,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基础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为全国现金投放重点区域,浙江省一些行业大额用现情况突出,个人账户大额用现情况突出,深港之间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普遍。

  【政策解读】

  央行:大额现金管理不影响社会公众日常经济活动

  大额现金管理会否对社会公众产生影响?人民银行发布的政策解读指出,对大额现金的管理不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

  【相关新闻】

  三地将试点建立大额存取现登记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5日公布《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方案》,作为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内容依据。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杭州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据此制定本地试点细则,经总行审定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