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固收委员会发起自律公约

2019-11-25 07:4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红

  开展债券业务时存在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将被举报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固定收益委员会在深圳召开全体会议。会上,27家证券公司委员单位发起了构建良好生态、强化职业道德的倡议,并现场签署《公司债券承销机构关于构建良好生态强化职业道德的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截至目前,已有55家证券公司申请加入并自觉遵守“自律公约”,约占证券公司承销业务牌照数量的八成。

  “自律公约”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优化创新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推动缔约机构加强公司治理,提升机构素养。同时,“自律公约”还就缔约机构开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提出了禁止性要求,如不得承诺发行利率、不得采用虚假宣传或夸大其辞误导和欺骗客户等。

  此外,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约明确,缔约机构发现其他机构开展公司债券业务时存在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可向中证协举报。监管部门和中证协将对参加缔约、主动履约的会员给予激励支持。

  中证协表示,交易所债券市场是最早采取注册制理念的市场,是注册制改革的“先行者”和市场化改革的“排头兵”。而在交易所债券市场改革进程中,投行领域出现了尽调不充分、受托管理不尽责、低价竞争、利益输送等“顽疾”。

  以国际经验来看,治理“乱象”通常依靠“重典”与自律的有机结合。主动自律可以为行业发展保持弹性空间,有利于保护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日在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建设动员大会上发表了讲话。中证协表示,发起“自律公约”是公司债券承销机构学习贯彻易会满讲话精神,积极响应中证协《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倡议书》倡议,践行证券行业文化建设的具体行动。“自律公约”通过倡导“好人举手”,树立正向标杆,自觉维护行业声誉,有利于共同构建良好市场生态。

  据悉,“自律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公约生效期间,经公约执行机构或十分之一以上缔约机构提议,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缔约机构同意,可对公约进行修改或废止。

  中证协固收委员会发起自律公约

  开展债券业务时存在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将被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