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部门联合发利好!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获政策支持

2020-02-04 15:5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韩宋辉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近年来,保险业虽在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但总体来看,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还存在优质产品服务供给不足、政策制度不健全、已有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商业保险覆盖面较窄、功能作用发挥仍不充分。

  在此背景下,近日,经国务院同意,银保监会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通过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因势利导地推动商业保险担当起缓解社会养老及医疗压力的重任。

  业内人士分析称,这一顶层文件的出炉,意味着关乎国计民生的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获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商业健康险规模超2万亿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不低于6万亿元,因而被视为保险业的“新五年规划”。

  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

  国民健康是关乎社会民生的头等大事。“近五年来,商业健康保险增速都在30%左右,发展是非常快的。但当前,仍然存在着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1月初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直言。

  因此,《意见》的第一项发展举措,便是完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适应消费者需求,提供包括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

  在产品方面,要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时扩大相关保险产品范围。随着《意见》的落地,未来更多健康险产品有望纳入到税收优惠行列,将有利于丰富老百姓的产品选择范畴,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意见》还提出,要顺应护理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快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及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需求的产品,探索将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与护理服务相结合。

  “下一步,我们计划对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现状问题开展调研和分析,无论是从政策支持角度,还是从监管角度,初步形成推动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意见。”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刘宏健在1月初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

  在服务方面,《意见》明确,提高健康管理费用在健康保险保费中的列支比例,创新完善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妇幼保健等健康类服务,推动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业内人士分析称,在健康管理需求旺盛的趋势下,保险公司将多维度切入健康管理业务。

  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养老压力骤然增大,我国正在积极探索应对这一问题的“中国经验”。作为医养结合的桥梁,商业养老保险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总体来看,老年人保险发展仍然是不平衡、不充分,目前还是无法满足社会旺盛的保险需求。”刘宏健表示,这既与老年人风险发生率比较高、医疗费用通胀等客观因素有关,也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保险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仍然不够,服务意识还有待增强,产品创新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主观因素。

  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强化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功能。

  一是,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包括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养老服务相衔接的保险产品等。二是,探索满足60岁及以上老年人保险需求。三是,优化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支持政策。四是,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包括支持保险资金进一步加大养老产业投资力度等。

  新业态人员将有专属保险

  在保险市场,许多细分领域都缺乏与风险特征相适应的专属保险产品。为解决这一痛点,《意见》提出,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教育、育幼、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商业保险,包括面向旅游、体育等特定场所和设施的公众责任保险、财产损失保险,以及针对婴幼儿托育、家政服务、体育运动等特定人群的责任保险、人身保险等,开发专属保险产品。

  同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有序发展面向农村居民、城镇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的普惠保险,创新开发符合初创企业、科创企业及相关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业务,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充分就业。

  这意味着,围绕老百姓生活方方面面的细分领域,都有望迎来专属保险产品。这既可以丰富我国保险产品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增加消费者的可选择性;又可以将保险产品的风险管理功能运用到社会治理中,缓解社会矛盾。

  为新业态人员提供价廉物美的保险产品,应是保险业责无旁贷的任务。据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研究新业态人员在保险方面的特点,不断完善产品供给,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供这类人群进行购买,满足他们的保险保障需求。

  引导险资投向社会服务领域

  作为我国金融体系最重要的支柱之一,保险业手握巨额长期资金,是我国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意见》明确提出,将推动保险资金加大社会服务领域投资力度。

  首先,明确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不动产抵押登记权资质并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调动保险资金投资社会服务领域积极性。

  其次,完善保险私募股权基金政策,优化产品注册机制。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稳定性高等优势,投资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为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更多长期股本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更好服务创新创业及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

  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同,保险业是唯一同时具备经济补偿、风险管理与资金融通等多重核心功能的,保险资金的内在属性也决定了它“规模大、久期长、来源稳定”的特点。

  因此,这样的特质决定了,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民生项目、服务实体经济将大有可为。(韩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