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明确保险业风控九大重点领域

2017-04-24 07:33:39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易永英

  近日,中国保监会对各保险公司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了当前保险业风险较为突出的九个重点领域,并对保险公司提出了39条风险防控措施要求,涉及十个方面。

  防范流动性风险位列九大风险防控工作的首位。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指出,当前保险业面临复杂的风险形势,其中一个突出风险就是流动性风险。保险业处于退保和满期给付高峰期,将持续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出压力,少数经营激进的公司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隐患。《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强化股东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责任。

  在资金运用风险防控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审慎稳健的投资运作机制,严禁违规开展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保险公司要严格遵守保险资金关联交易各项监管要求,在资金用途、投资比例、事项报送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切实依法合规,不得通过投资多层嵌套金融产品等手段隐匿或转移资金去向,不得通过“抽屉协议”“阴阳合同”等形式绕开监管要求,不得通过各类资金运用形式变相向股东或关联方输送利益。要防范重点领域的投资风险,切实防范股权投资风险,完善股票、未上市股权等权益类投资的决策流程,评估公司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要防范房地产投资的风险,跟踪重点区域、重大项目的投资情况;要防范境外投资风险,跟踪研究国际经济政治形势,谨慎开展境外投资,做到风险可控。

  《通知》要求做好战略风险防控,保险公司需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加强股东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科学制定战略规划,防范公司战略失偏、失控。

  在新型保险业务风险防控方面,要加强新业务风险研判。保险公司要按照“保险业姓保”的理念和要求,认真研判新业务领域、新业务种类的性质、经营模式和风险,确保既风险可控,又符合监管导向和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严控信用保证保险业务风险,严防互联网保险风险。要防范互联网跨界业务风险,不得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要严控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情形的网贷平台合作,避免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

  在外部传递性风险防控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外部风险的摸排与管理,防范资本市场、汇率、利率等外部风险向保险业传递和转移。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指出,当前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我国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利率、汇率、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等外部因素的变化,都可能诱发保险业风险。

  《通知》还要求做好群体性事件风险防控,妥善处置非法集资重大案件及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风险。对于底数不清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开展全面风险清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信息系统,确保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报告和数据。在资本不实风险防控方面,则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资本管理,防范资本被抽逃、占用,防范增资来源不合法的行为,严防利用不当创新、不当工具虚增资本。在声誉风险防控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舆情监测,切实增强舆情应对能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保险公司要健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信息报告、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