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开展第四次大督查 严控“明股实债”等变相举债

2017-06-01 07:24:5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李彪

  时隔9个月,国务院再次印发开展大督查的通知,督查重点内容增加到五个方面。

  5月31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通知》要求,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切实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深入了解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各地区、各部门抓落实主体责任。

  《通知》明确了五个方面的督查重点内容。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今年的5项督查基本上实现了全覆盖,包括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生、经济等各个领域,与前几年的大督查相比,今年覆盖面更大,督查力度也会更大。

  重点督查五大方面

  《通知》介绍,这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等五个方面工作。

  具体包括,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情况,取缔“地条钢”产能情况。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推动库存较大的三四线城市去库存;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26条”政策措施,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情况;推动网络提速降费,全部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降低国际长途电话费情况;强化环境污染防治特别是雾霾治理情况;稳妥推进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降低政府债务成本,查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严控“明股实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情况等。

  不得不提的是,大督查所涉及的重点内容,实际上也是今年来社会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以雾霾治理情况为例,虽然此前大督查重点内容中有所提及,但是如此特别强调尚属首次。

  对此,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马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雾霾治理任重道远,虽然有所成效,但是仍旧是老百姓感受最为强烈的环境问题,治理形势依旧严峻,所以政府把其治理情况作为大督查重点。

  根据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五个方面督查重点全面开展自查。于2017年7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国务院。同时,在全面自查基础上,国务院将于2017年7月中旬派出督查组,选择重要经济指标排名相对靠后、重点工作任务进度相对滞后、有关问题相对集中的部分地区进行实地督查。

  督查范围不断扩大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在一些地方、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工作不落实、政策不落地、改革不深入、进展不平衡的现象,仍有一些干部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影响政策效力和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从督查重点来看,首次大督查主要是对2014年重点工作和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第二次大督查的主要内容涉及重大稳增长项目建设、闲置土地处置、沉淀资金盘活利用等方面;第三次大督查的督查重点包括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四方面23项重点内容。

  对比连续4年的大督查重点内容,督查的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可以明显看出督查的范围在不断扩大。

  据了解,首批问责突出处理了一批该办不办、推脱责任、玩忽职守等不作为问题;第二批问责集中在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等方面的不作为问题;第三批问责则重点涉及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不落实、不作为问题。从被问责人数上来看,也出现了增加趋势,首批问责涉及7省59名干部,第二批问责范围扩大至24省249人,第三批达到了1148人。

  竹立家认为,第四次大督查的五方面基本上覆盖了民生、经济等各个领域,发现的问题也许会更多,被问责的人数可能也会增加。

  之所以开展更大范围的大督查,竹立家称,最近几年一些政府部门不作为的情况比较多,这种不作为体现在各个方面。今年的大督查是对过去几年工作的总结和概括,全面性、普遍性比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