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 和合资产管理(和合资管)严防道德风险

2020-06-19 13:2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从2018年金融行业“强监管”逐步落地以来,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到证监会及央行的各项战略部署,都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为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的重点任务。“大资管”时代的势之所趋,既为各类金融机构多元化业务拓展提供了宏观机遇,也为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设下了更大的考验。金融自由化、经济金融化使金融风险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主导、控制成为新常态阶段金融风险的新特征。

  在新的一系列监管要求下,打破“刚兑”,迫使一批风险承担能力过低、投资理性度不足,但又不愿意放弃“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者,转而掉入了部分机构的“道德风险”陷阱。据相关媒体报道显示,仅今年上半年,就有数起违约案件因为其中的“道德风险”失控,而造成投资人几十亿元的损失。由此便引发了和合资管在其风险防范体系中,对“道德风险”管控的重点关注。

  在和合资管最新宣布的其“合心文化”体系中,“合规第一,客户之上,立信立行”是排在前三位的核心精神。通过制度手段,将法律规章与道德约束,同步于其企业发展和业务推进的过程中。

  所谓制度,就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在于约束追求个人福利、效用或利益最大化的个体行为。制度由人制定以实现对相互经济关系或者行为的约束制衡机制,包括产权、法律规则、市场、组织、契约以及文化观念和社会规范等。从制度角度,和合资管一直强调的落实机构金融监管,就是防范金融风险和市场失灵而做出的金融制度总和。金融监管不是单纯的伦理活动,但其中无不体现一定的伦理思想和道德价值,也属于伦理道德和伦理规范体系。从伦理角度,金融监管是通过金融监管主体对人为投机欺诈行为产生的各种金融风险进行控制来维护金融安全。金融监管能否顺利实施,主要看是否遵循公平和信用原则。公平原则使金融监管主体公正平等地履行权利和义务,使金融资源合理分配,是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的伦理根基。信用原则是金融监管过程中的根本价值,是对各种投机欺诈和破坏信用的金融活动的制约和防范。

  和合资管通过“立信立行”所倡导的诚信文化,关键在于通过道德文化的贯彻和落实,弥补市场经济金融活动下,主动约束的不足。所谓道德文化就是以自然经济为根基,在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关系相适应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一套体系。由于我国传统道德文化无法提供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行为的道德规范,道德文化的结构性失调问题显得极为突出。具体到金融领域,借助信息不对称而涉嫌的欺骗操作风险时有发生。这些事件的背后无不渗透着资本逐利的本性。利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大肆投机。没有道德作为支撑点,任何制度和技术与方法都无法产生其应有的作用。

  所以这不仅仅是中国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系统缺陷和风险管理经验不足的问题,更深层次的原因是道德文化建设的缺失。

  金融行业的本质,是基于某种契约的信任交易。在建立某种契约前后,市场参与者之间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如果把具有相对信息优势的市场参与者称为代理人,那处于信息劣势的市场参与者就是委托人,也就是市场上的投资者。委托代理关系实际上就是居于信息优势与处于信息劣势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非对称性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签约之后,如果在投资行为发生前做出判断,就是逆向选择,而如果在投资行为发生后出现了所谓的非对称性,那就是道德风险。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委托人和代理人一般有各自不同的追求目标。由于目标不完全相同,二者对风险的态度也不尽相同。代理人可能尽量避免风险,而委托人则希望代理人能够敢于冒风险并承担风险,以实现其最大收益。道德风险就是由于委托人不能把代理人的行为后果与他所不能控制的不确定性因素区别开来,代理人可能把自己行为后果的责任转嫁给委托人身上而逃避自身的事实风险。事实上,委托人无法观察或无法准确观察到其所监督的代理人的特征或行为的情况下,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就会发生。

  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社会生产力的提升、经济制度的变迁以及行为方式的转变对道德感观产生了短时期冲击,出现了市场与道德的背道而驰。以竞争性、功利性为主要特征的市场经济诱发人们急速的欲望膨胀,引发整个社会行为的短期化和功利化,打破公平性和信用性。市场经济强调以个人利益最大化和个人利益优先为导向的人际关系。市场经济拍打下,传统文化和伦理精神也受到重创。伦理道德作为上层建筑,已经明显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

  尽管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发展进行了适应性与应急性的调整,但是传统体制的惯性影响和长期利益格局的固化,使其难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金融监管需求,更暴露出金融监管自身的问题,尤其是金融监管中的道德风险。金融监管制度缝隙中滋长的道德风险,对金融机构本身的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形成了挑战,带来了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的风险传递。金融监管的道德风险是制度与伦理摩擦中产生的复杂问题,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来自供给与需求、委托与代理、权利与义务的金融伦理矛盾。因此,金融监管既需要受到法律制度的约束,更需要遵守道德原则,建立伦理价值体系,没有伦理的金融监管一定难以为继。和合资管在其全新的企业文化体系构建中,及时加入“诚信展业”的内部规范约束和道德信念引导,做到在全面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虚实结合,多远管控,从而实现员工价值观与企业价值观、投资者价值观与社会价值观的高度统一。(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