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16-06-28 17:00:5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据商务部6月28日消息,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做出决定,自2016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