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四原因致重大金融借款纠纷案大幅增长

2016-08-31 13:5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31日从央广网获悉,北京四中院对2014年至今年上半年北京市范围内大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今日发布白皮书。北京四中院院长吴在存指出,债务人偿付能力下降、部分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当前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创新业务缺乏成熟经验与规范等四原因导致此类案件大幅增长。

  吴在存介绍,2014年至今年上半年,法院共受理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30件,结案178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有124件案件系由法院作出判决,46件案件系原告主动撤回起诉或各方达成调解协议,诉中案件调撤率为20%,涉案标的额达259亿元。

  吴在存介绍,这类案件审理特点排在第一位的是此类纠纷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经分析,导致案件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金融借款纠纷的产生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影响较大,在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影响下,债务人偿付能力下降;二是部分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对贷款方资信状况、担保能力审查不严,导致业务风险增大;三是当前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债务人利用多种金融融资方式获取资金后逃避债务;四是金融创新成为金融市场发展的源动力,但由于创新业务缺乏成熟经验与规范,导致引发新的金融管控风险。

  在这类案件审理中还呈现出纠纷涉案被告众多、审理周期较长。案件外埠当事人占比高,且普遍涉及担保等多个法律关系,审理难问题突出。此类案件涉及业务类型多,创新融资形式不断更新,导致案件呈现重大、疑难、复杂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