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约车管理办法:司机需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

2016-10-14 15:52:5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10月14日从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获悉,10月14日下午,为深化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结合南京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新闻通气会,发布《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网约车管理办法》)。

  《网约车管理办法》中指出,在南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有南京市户籍或者取得南京市居住证。对于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在南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且申请时距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未满二年;燃油汽车车辆轴距达到二千七百毫米以上,且发动机功率达到一百零八千瓦以上。新能源汽车车辆轴距达到二千六百五十毫米以上,其中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达到一百五十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达到五十公里以上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