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全面铺开投贷联动工作 境内投资公司报批中

2016-12-16 17:2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周鹏峰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周鹏峰)12月16日,中国银行与北京、天津、上海、湖北、陕西等五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管委会签署投贷联动业务战略合作协议,并与12家科创型企业签订了投贷联动服务协议,根据协议,中行将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投贷联动工作。另据消息,中行拟在境内出资设立投资公司,专职负责投贷联动项下股权投资业务,目前投资公司设立申请已报送银监会待批。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选择金融机构试点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4月21日,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在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天津滨海和西安五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试点,批准中行、国开行、北京银行等10家银行在上述地区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试点,中行是唯一入选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

  自入选投贷联动试点行以来,中行组织总分行及附属公司骨干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制定了试点方案,同时制定了配套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指引,包括《投贷联动业务指引》、《贷款业务试行管理办法》等,目前已随方案同步报备银监会。

  中行相关负责人称,中行将按照“两步同时走”的原则,推动投贷联动工作。一步是利用现有中银投、中银证券、中银基金等投资平台,选择一批成熟的投贷联动项目,推进股权投资和贷款投放,通过“选择权贷款”产品,支持一批优质的科创型企业;另一步是尽快完成境内投资公司的报批及设立工作,招聘专业人才,推动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指导意见》精神,中行拟在境内出资设立投资公司,专职负责投贷联动项下股权投资业务,目前中行已成立了专门的筹备小组,设立投资公司的申请材料已报送银监会待批。

  中行此前已对部分试点园区开展专题调研,组织试点分行确定目标行业和产业集群,通过科技局、创投公司、科技园区管委会等机构推介等方式,建立了投贷联动项目和客户“白名单”,储备了一批优质项目和客户。

  目前中行已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完成外部专家库建设,并已通过中银投、中银证券、中银基金等附属公司推进投贷联动业务。目前,中行支持战略新兴产业授信已超过4000亿元,并通过联动中银国际证券等附属公司,大力推进“新三板”业务。截至2016年11月末,中行授信客户挂牌新三板数已达1125家,对新三板企业的授信总额达209.2亿元,带动投资超过180亿元,有效地支持了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与此同时,至10月末,中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已达30家,“我投我贷”模式贷款余额1.32亿元,投资3.70亿元;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的“他投我贷”模式贷款余额12.79亿元。

  据了解,为实施投贷联动试点,中行按照监管要求,已对贷款和投资在业务、风险、资金和人员上实现隔离,同时,根据科创型企业特点设计“PE贷”、“VC贷”,在风险政策上,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明确投资子公司与专营机构之间的收益共享、风险分担补偿制度,建立综合收益考核制度及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