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财险母公司声明:侨兴事件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2016-12-28 13:5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12月28日,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集团”或“公司”)最新公告称,浙商财险近期的“侨兴私募债”事项未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据悉,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财险”)为浙商集团子公司。截至发稿,查阅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并未对浙商集团发行的14浙商集MTN001、16浙商集MTN001进行评级调整。

  12月27日晚间,浙商财险发布《关于预付赔款的公告》,表示“对侨兴电信、侨兴电讯2014年私募债第一、二期保证保险的被保险人开展预赔工作,自12月28日开始支付预付赔款”。

  浙商集团本次公告中表示,根据《保险法》及保险条款规定,浙商财险作为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先进行保险责任核定,在索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核定时间不超过30 日;如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将在核定后3 日内进行保险赔付。

  另外,浙商集团还表示,发行人侨兴电讯和侨兴电讯为同属侨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兴集团”)的关联企业,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向浙商财险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2016 年12 月19 日,浙商财险已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递交办理侨兴集团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截至目前,浙商财险尚未取得相应的他项权证。后期能否取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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