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精简GDP核算制度:取消GDP初步核实

2017-01-09 16:01:3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梁敏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梁敏)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公告称,决定对现行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进行精简改革,由目前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调整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并按规定发布。

  统计局表示,此举是为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和适应社会需求,避免数据多次修订给使用者带来的不便。

  据悉,我国现行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年度和季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初步核实数是对初步核算数的修订,最终核实数是对初步核实数的修订。该项制度已经实施十多年。

  不过,近年来,国家统计局积极采用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核算方法逐步完善,GDP初步核算数的准确性不断提高。统计局表示,从实际工作看,初步核实数与初步核算数差距不大,并且在开展经济普查或者核算方法发生重大变化的年份,通常不对GDP进行初步核实,而是直接进行最终核实,因此,使得初步核实这一修订步骤的实际意义减小。

  此外,因初步核实与最终核实时间间隔较短,GDP数据多次修订给使用者带来不便,一些用户对此提出了改进意见。

  此次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两部分:一是改革年度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二是,改革季度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

  公告称,改革后,年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初步核算数于次年1月20日左右在年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以及国家统计数据库中发布;最终核实数于隔年1月份以国家统计局公告形式发布。

  此外,改革后,季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初步核算数于季后15日左右在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和国家统计数据库中发布;最终核实数于隔年1月份在国家统计数据库中发布。

  除上述核算程序外,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核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也要对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并且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