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唯一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国有大行,交通银行拟在中国(上海)自贸区设立机船类专门金融租赁子公司,相关申请已申报。交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升格为自贸区分行的申请也于日前递交,目前正待监管机构审批。

  “自贸区内各要素流动自由度相对更大、某种程度上与香港市场接近,但两地监管法规不同。交行自贸区分行与香港分行各自发挥特色优势,服务跨国企业、我国内地企业以及其上下游、供应链,以及境内外市场,这也是交行‘国际化’战略的体现。”昨日回答上证报记者有关交行自贸区分行与香港等其他境外分行的业务联动等问题时,交行副行长钱文挥作出上述表示。

  交行有望成为首批获准在自贸区内设立专业性金融租赁公司,这也是交行“两化一行”战略中“综合化”经营特色在自贸区内的体现。

  交行还同时准备和递交了长达300多页的针对自贸区金融服务的框架方案。目前该方案仅为初步框架,内容包括:政府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对公财富管理服务、跨境人民币业务、两个离岸金融业务的结合、投行业务、境外金融市场业务等。

  此外,除设立专业性租赁子公司外,配合综合化经营战略,交行也正在研究未来在自贸区内设立基金、信托、保险等子公司的可能性,甄选标准将结合交行自身业务特色、以及“两化一行”的发展战略,寻找契合点。目前,交行旗下6大子公司分别为交银施罗德基金、交银国际信托、交银金融租赁、交银康联寿险、交银国际、中国交银保险等。

  对于自贸区内外资金隔离的问题,交行表示,可能会对区内业务单独列账、列表,单独计量和考核,而之前自贸区内已办理的业务,并不能天然认为已属于自贸区业务及离岸金融概念。

  对于目前自贸区内的存量客户,由于相关政策未公布,目前尚不明朗如何区分,但预计可能会进行“分账管理”。这也意味着,此前在自贸区各个支行开设的个人、企业账户资金,未必会直接划转为境外资金,而是需要根据相关政策法规,采取技术隔断、新管理模式等手段。

  此外,交行还表示,凭借在私人银行、沃德高端理财等业务经验,在相关政策公布后,交行会推出更多适应的个人投资产品。